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26〕7号)要求,我委对本委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继续有效26件、拟修改2件、拟宣布失效2件、拟废止1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1日。

  联系人:王小鸟;

  联系电话:0577-88580229;

  电子邮箱:wzswjwfgc@163.com;

  通信地址:温州市卫健委法规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605室;邮政编码:325000)。

  附件:

  1.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6件).doc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doc

  3.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doc

  4.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doc

  5.温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情况说明.doc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7-31 截止日期: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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