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矾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温州市矾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由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政府负责起草并报送温州市人民政府审查。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温州市司法局立法处,也可在线填写提交。

  联系人:倪思蓓,

  联系方式:0577-88967520,

  电子邮箱:zjwzssfjlfc@163.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403室(邮政编码:325027)。

  附件:

  1.温州市矾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温州市矾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9日

征集部门: 发布日期:2026-06-29 截止日期:2026-07-31
*为必填项
姓 名:
手机号:
提出问题和建议
*

姓名
邮箱
手机号
验证码: *
提交成功,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