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矾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温州市矾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由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政府负责起草并报送温州市人民政府审查。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温州市司法局立法处,也可在线填写提交。 联系人:倪思蓓, 联系方式:0577-88967520, 电子邮箱:zjwzssfjlfc@163.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403室(邮政编码:325027)。 附件: 2.关于《温州市矾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9日 |
| 征集部门: | 发布日期:2026-06-29 | 截止日期:2026-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