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市民办事> 文化休闲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初审)
政策依据
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55项     
办理条件
举办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须带材料

1、人民政府对焰火晚会燃放组织实施的批准意见;
2、焰火晚会燃放单位燃放许可证及燃放人员资格证;
3、焰火晚会的技术设计方案与组织实施设计方案。

办理程序

1、当地公安机关受理、审核;
2、市局批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当地公安机关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