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医师在华期间执业许可 |
设立依据:《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承办对象:来华短期执业的外籍医生
联系电话:88926310
联系方法: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
受理条件:在外国取得当地行医权的外籍医师、应邀或申请来华从事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床诊断、治疗业务活动的人员
材料明细:1、申请书; 2、学历证书; 3、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书; 4、健康证明; 5、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有关承担民事责任的声明书。其中,2、3项内容须经过公证。
办理流程:1、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 2、审核; 3、注册; 4、发证。
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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