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
设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序号177
《全国农业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
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
承办对象:维修点
联系电话:
联系方法:市农业局
受理条件:1、拥有技术人员三名以上; 2、拥有相应维修设备; 3、厂房面积在100M2以上; 4、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常用技术资料齐全。
材料明细:1、技术人员资格证(三名以上)复印件及身份证各1份; 2、厂房房产证或厂房租赁合同书; 3、维修网点章程,常用技术资料。
办理流程:1、农业机械管理处受理;
2、现场评估;
3、登记、发证。
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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