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
第一章 前 言
2001年,温州市政府颁布了《温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五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为实施规划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基本实现了“十五”儿童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使我市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规划提出的34项目标中有27项提前完成。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儿童发展进程中的新的问题也有所显现:从儿童发展的方面来看,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开始突出;少数涉及儿童生理心理健康和成长环境的指标难以突破;教育的公平性和获益性关注不够;流动儿童中的保健、教育问题突出等,这些都影响着儿童的全面发展与素质的提高。
2006-2010年是我市全面推进“三个温州”建设,走在前列、奋勇争先,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的合格接班人,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及我市儿童发展现状,依照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以相关部门的发展规划为基础,特制定《温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促进儿童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和造就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在健康、教育、环境、法律保护4个领域,提出“十一五”儿童事业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措施。通过对《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市儿童事业的全面、持续发展,为我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章 总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受保护、发展和参与权利,不断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积极推进儿童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争取到2010年,使我市儿童发展水平处于全省中等偏上地位,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
第三章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第一节 健康保健
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宣传婚前保健健康教育知识,增强新婚人员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婚检率;
——积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倡导新型生育观念,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县(市、区)达到100%,筛查率高于85%;
——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县(市、区)达到100%,筛查率高于60%;
——产前筛查覆盖县(市、区)达到80%以上;
——建立全市高危新生儿随访制度,开展高危新生儿早期监测和早期干预。
2.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4%;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达到80%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
——婴儿死亡率低于1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15‰。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低于4%;
——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2%;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2%以下;
——减少维生素A缺乏症;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以县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4%,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儿童五苗2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86%以上;
——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近视眼发病率在现有基础上有所下降,降低儿童的近视和斜弱视发病率;
——提供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止未成年人吸毒。
二、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业管理,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加强卫生及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员管理,其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对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3.实施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开展婚前保健宣传,提高公民的自觉意识,政府出台鼓励性优惠政策,提高婚检率;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完善高危孕产妇筛查,积极稳妥开展产前诊断、筛查工作,降低破宫产率。把高危儿管理列入市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成立高危儿管理中心,实施有效管理。
4.继续推广计划免疫接种,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完善规范化接种制度,实施安全接种。
5.广泛开展儿童疾病综合治理、婴幼儿科学喂养、行为干预等适宜技术。开展病弱儿筛查,并进行专案管理;继续开展“爱婴行动”,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提高新生儿两病3的筛查率,建立儿童医院,全面开展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工作,提高儿童保健覆盖率。
6.建立、健全儿童卫生监测统计信息网络。
7.加强碘盐合格情况的监督监测工作,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8.大力拓展城乡社区妇幼卫生服务。把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和技术服务落实到社区,深入到家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建立城市市民育儿咨询热线,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社会氛围,提高群众科学育儿水平。
9.进一步“关爱女孩”行动,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有效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势头,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环境。
10.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机构。进一步抓好以控烟为切入点的中小学健康促进工作,对青少年进行预防吸烟、吸毒的宣传教育。
第二节 培养教育
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基本形成以人为本、均衡发展的教育模式,基本建立以现代信息为支撑的基础教育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基础教育的相对均衡。
一、主要目标
1.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3年到高中段的15年基础教育。
——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
——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建率达到95%,创建省市示范幼儿园总数达到250所;
——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99.9%以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4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
——三类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在幼儿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受教育率与正常儿童基本保持一致。
2.提高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5%、99.5%、99.5%、99%以上。其中,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中各有65%、85%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中有80%以上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一定数量的高中教师达到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校校通”工程,全市所有学校能通过城域教育网共享优质资源,80%的教室能直接上温州城域教育网和互联网,构建我市中小学远程教育体系。
3.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乡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80%以上;
——引导兴办0—2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机构;
——积极拓展家长学校办学领域,向社区、早教中心延伸;
——多渠道普及家庭教育知识,0-5周岁儿童的家长或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
4.培养儿童良好体育锻炼习惯。
——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到100%以上;
——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保持在97%以上;
——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二、策略措施
1.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育年度工作目标和政府部门教育责任考核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2.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一支法律意识较强、素质较高的教育执法队伍和监督队伍,进一步完善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制。
3.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加大教育投资力度。依法建立适应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财政制度,构建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投入机制。要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进一步加强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地区之间差距,通过设立农村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办法,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学前教育、薄弱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4.认真贯彻师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风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的实施,加快实施中小学“221”名师名校长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等“三坛”评比活动,培养和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构建老中青教师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努力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5.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要通过创建文明学校、建设德育基地、德育队伍、开发地方德育课程、构建德育工作网络和建立德育督导评估机构等德育工作基础建设,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三级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转变学习方式,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面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
6.重视困难群体教育,努力推进教育公平。建立和完善教育结对扶助帮困体系,健全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的助学制度,通过“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千百万”教育结对扶贫等活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实施残疾儿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并力争使之与其他儿童同步接受15年教育。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7.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和完善政府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幼教办学体制。加大示范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创建一批省、市示范性幼儿园,不断扩大优质幼儿园教育资源。重点抓好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并发挥其教学示范、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作用,逐步形成以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的幼教辅导网络。稳步开展0-2周岁早期教育工作,创办0-2周岁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基地,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园教育形式相结合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
8.重视和推进家庭教育。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式的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切实发挥市家庭教育学会的作用,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注重研究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趋势、新规律。每年组织大型家庭教育报告会,受益人次在5万以上。
9.加强体育、美育、科技和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儿童心理问题的研究,对儿童和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把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作列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加强督导,积极推行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加强儿童科学教育,重视儿童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传播,注重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节 成长环境
改善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尊重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达到100%;
——设区市的市区空气质量全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多于350天;
——市区噪声达标区建成覆盖率达到70%;
——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改水受益率达到9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大于80%。
2.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环保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纳入教育计划率达到100%;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90%;
——提高儿童玩具、用具的安全合格率,保障儿童游乐设施安全,游乐设施登记发证率、定期检验率均达到100%;
——提高儿童食品安全合格率,列入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到100%;
——80%的文化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要设有少儿文化活动室,所有县级图书馆设少儿阅览室;
——全市少先队员参加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
——各县(市、区)均建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少先队校外活动阵地;
——改善孤儿的供养、教育、康复医疗状况,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二、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地方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的良好风尚。
2.继续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洁静”工程,加大对大气、水、垃圾和噪音的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全市深入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市区和乐清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3.加强行业管理,加大对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的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4.以竭诚服务孩子为主基调,明确宣传目标,制作、播放优秀的贴近儿童生活的少儿节目,进行本地儿童广播剧的生产、播出,办好儿童网站,指导我市小学开办少儿电视台,成立小记者队伍等。
5.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普、娱乐等活动,通过举办少儿文艺比赛、文艺家讲座、夏令营等形式,对有潜力的少年儿童进行培养和引导,加强他们的艺术修养,提高他们的创作水平。每年举办一次大规模、有影响的温州市少儿文艺大奖赛和少儿健康操大赛等,丰富儿童精神生活。
6.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和管理,增强社区和家庭对残疾儿童的康复功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权利得到保障,加强对处于困境中儿童的援助,做好流浪儿童的管理、救助、教育、接返等工作。
7.引导少先队员参加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雏鹰争章”等活动,让少先队员们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增智慧。深入开展“手拉手”互助,五年全市要有50万名少先队员结成“手拉手”好朋友,为300所农村学校建成“手拉手书屋”。
8.切实加强社区儿童工作。建立社区儿童工作机构,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对儿童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功能。
9. 重视家居安全,重视社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加强多部门合作, 提高社会共同参与的意识, 积极开展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教育和培训,共同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第四节 法律保护
贯彻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尊重儿童的权利和人格,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目标
1.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社区儿童维权保障和违法犯罪预警站”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控制和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
——杜绝使用童工。
2.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在2005年基础上有所下降;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总犯罪人数的10%以下,失足青少年帮教好转率达到85%以上。
3.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儿童维权投诉和倾诉提供方便;
——建立儿童法律援助机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创设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城镇中小学警校共建率达到98%,农村山区中小学警校共建率达到70%,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的覆盖率达到80%;
——中小学普法教育率达到100%;
——提高流浪儿童的接受教育率(省90%)和回归安置率。
二、策略措施
1.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治引诱、教唆和强迫未成年人犯罪及各种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努力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严厉惩治拐卖、强奸、虐待、猥亵儿童等违法犯罪分子。
2.严格谨慎处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在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建立少年法庭,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把揭露、打击与教育、感化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
3.建立社会、学校、家庭和民警“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督、管理、考察和帮教、转化工作,合力巩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
4.进一步完善“110妇女儿童救助中心”和“妇女儿童伤情鉴定委托受理中心”的职能,使其真正成为保护受害儿童合法权益的中心,切实为受害儿童提供救助服务。
5.组织“警”“校”共建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
6.继续把净化环境、保障儿童安全健康作为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和“网吧”,严厉打击制造、贩卖、传播淫秽、反动非法刊物的活动。
7.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开展“春苗行动”,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现象,杜绝使用童工。
8.加强对家庭暴力、危害儿童及儿童违法犯罪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的研究,制订出台保护儿童的相关政策。
9.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责任意识。
第四章 重要实事项目
一、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扩大对相对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原则上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的受资助人数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倍,全市平均达到9%左右。
二、实施“希望工程”爱心助学活动。由团市委组织实施,贯彻政府关于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方针,动员海内外民间的财力资源建立基金,资助我国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继续学业,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促进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实施免费婚检。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市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努力创造条件,实行婚姻登记、婚前检查一站式服务,并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检查。
四、实施“农村中小学生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实施全员培训,建构与完善农村教师终身教育体系,培养一批农村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
五、实行农村计生家庭奖扶计划。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实行结扎的二女户家庭进一步推行养老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为计划生育作出奉献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六、实施幼儿斜弱视防治工程。由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组织实施,通过规范的视功能筛查,争取筛查普及率达到全市儿童总人口的85%以上,及时发现斜视、弱视、低视力和屈光不正,提供全程规范的眼保健治疗,进一步普及儿童斜弱视健康教育工程,提高市民对儿童眼保健知识的认识水平。
七、实施“农村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对农村中小学享受就学资助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每周免费提供2至3餐营养餐。
八、实施针对福利院孩子的“明天计划”。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机构中收养和寄养在社会家庭中的0至18岁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实施手术矫治和康复,以解除残疾孤儿疾患的折磨,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帮助残疾孤儿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九、开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为主要内容的“春苗行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通过开展劳动保障专项监察,实施举报违法使用童工行为奖励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
第五章 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和监测评估。
二、各级政府应将《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并作为主管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三、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规划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列入本部门监测统计指标体系。
四、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实施《规划》所需的经费投入。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共同促进《规划》的实施。
五、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激励机制,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六章 监测评估
一、各级政府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准确评价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预测趋势,为科学决策和调整工作计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动员提供资料。
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儿童规划监测评估机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儿童数据库;定期提交统计监测报告;加强统计监测业务培训,指导全市儿童规划统计监测工作。
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查评议年度统计监测报告,着重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指导全市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对实施《规划》情况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在2008年和2010年进行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审,编制评审报告,推进儿童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三、各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规划》实施的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注释:
1、指某地区4个月内婴儿在一段时间(调查前24小时)内吃母乳的儿童数占该地区4个月内婴儿总数的比重。按照吃母乳时是否喝水或吃其它食物,又可以分为纯母乳喂养、以母乳为主喂养和部分母乳喂养三种。4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国际上采用横断面调查过去24小时内未满4个月婴儿的母乳喂养情况,计算母乳喂养率,而不是调查婴儿4个月内所有天数的母乳喂养情况.
2、指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乙肝五种疫苗。
3、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
4、学校要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