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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相应的“实施条例”。
办理对象
在温州投资创办外商投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的外商和中方企业
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
材料明细

申报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独资企业需提供下列资料各一份: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原件);
2、投资各方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原件);
3、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委派书(原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个人投资者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7、注册地址及生产场地的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投资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下列附件: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出具的意见(视申办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办理程序
1、审批中心外经贸局窗口受理; 2、审查; 3、领导签发批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惠民路市审批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联系电话
88926320
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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