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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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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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申请开办旅馆业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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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房屋建筑、消防设备、通道出入口和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必须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3、个体客栈必须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从业人员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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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带材料 |
1、申请报告;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需租赁协议书、产权证书复印件; 4、营业场所平面图; 5、消防部门批准材料; 6、验收报告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7、监控安装情况证明材料; 8、治安管理制度及职责; 9、从业人员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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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申请人报当地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科); 2、各县市区公安局审批; 3、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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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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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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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温州市惠民路行政审批中心公安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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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8926289 88379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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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每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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