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线电频率使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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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2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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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2、遵守国家有关频率的管理规定; 3、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经济合理原则; 4、申报材料合格并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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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带材料 |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者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介绍,加盖相应印章); 2、技术设计文件(设计报告中有关无线通信技术部分); 3、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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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业务科受理; 2、预选频率监听; 3、签发频率预指配通知单; 4、技术指标测试; 5、办理电台执照并收取频道占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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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000元/每频点 100元/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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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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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温州市无线电管理处(温州市人民路国信大厦30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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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7-88813026 、88812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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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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