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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第二届温州仲裁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由第二届温州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商有关部门提名,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三届温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徐纪平 副主任:黄纯诚 王靖高 于 伟 童平宇 委 员:张海若 陈高鲁 周晨晖 郑祖洪 郑胜涛 金作崇 金 疆 赵秀乐 高广尘 游聚森 戴吉林(按姓氏笔画为序) 秘书长:张海若(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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