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管所服务指南(注销登记——车辆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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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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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驾驶员、车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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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带材料 |
《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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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到车辆回收公司车辆回收并领取《机动车报废证明》。 2.到2号楼车辆业务大厅4、5、6、7、8号窗口收回号牌并签发《机动车报废证明》。 3.再到车辆回收公司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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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其他费用详见车管所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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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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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温州市过境公路里垟路口(温州车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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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8626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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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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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2.《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单位车辆盖公章,个人车辆车主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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