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许可 |
|
政策依据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1994年149号令)第2章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1994年35令)第2章 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
|
办理对象 |
拟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 |
|
须带材料 |
1、设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申请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股份结构和合伙申请的尚需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选址报告; 5、拟设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6、拟设医疗机构用房建筑设计平面图; 7、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 8、申请设置人的银行资信证明; 9、医疗机构章程;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
|
办理程序 |
1、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 2、审核; 3、实地查看; 4、审批或上报省厅。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时限 |
12个工作日 |
|
办理地址 |
温州市惠民路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88926310 |
|
办理时间 |
每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