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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
政策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6条(局令第12号)
办理条件
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并有工商营业执照
须带材料
1、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办理程序
1、本局审批受理大厅受理; 2、医疗器械处审核;  3、登记。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址
温州市禅街23号3楼(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
88259050 88255113
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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