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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及换证
设定依据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码管理办法》、《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机构 
事项性质 审批 
办理条件

(一)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 
(三)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经有关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央和外省市驻浙江机构; 
(五)经外事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国外或境外非政府组织驻浙江机构; 
(六)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  

申报材料 一、主管部门有效证件(提供之一):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企业性质);   
2、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事业性质); 
3、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社团性质); 
4、市(区)委,市(区)政府颁发的有效三定方案(机关性质)。 
二、单位公章(应与证件相符); 
三、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变更及到期换证单位需另行提供以下资料: 
1、原代码证书(正、副本)及IC卡; 
2、开户行及其帐号(填写表格时需要)。
办理程序 1、审批中心窗口受理; 
2、审查合格,发放证书。
收费标准 持卡108元 无卡148元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址  审批中心2002窗口
联系电话  88926205
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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