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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08-10-07 17:09:23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温馨提示:资料更新日期为2012年03月02日)

  市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研究拟订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协调管理各地、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核各地、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调查制度。

  (三)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

  (六)协助各县(市、区)党委管理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总统计师;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统一管理省统计局分配给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经费。

  (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市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

  (九)承办上级统计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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