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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发布日期:2008-10-08 16:46:06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温馨提示:资料更新日期为2011年12月23日)

  市水利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综合协调、催办督查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宣传、保密、保卫、会务、后勤、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财务与审计工作,监督水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指导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信息宣传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人才规划、教育培训、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人事档案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干部、劳动工资等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导水利系统队伍建设。

  (三)规划计划处。

  拟订水利发展战略、水利改革等重点课题调研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组织拟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审查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流域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组织编制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定水利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拟定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承办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管理有关学会;牵头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基建统计工作。

  (四)行政审批处。

  负责取水、河道采砂和围垦许可,河道及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批以及其他涉及水利的行政审批;负责水利规费的征收;组织审核水利、水电、围垦、水环境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负责项目的报批;组织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开工审批。

  (五)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监督处)。

  组织拟定水法规体系建设规划和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水法规、水利规划、水行政许可的实施;监督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监督县(市、区)际间的水事纠纷调处,参与调查处理市际间水事纠纷;承办水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指导河道采砂、河道保洁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指导地下水资源监测、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负责水资源费征收;指导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指导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监测,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和水资源质量通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划分水功能区,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核排污口的设置和改建、扩建;指导实施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镇供水和水文工作,承担市水资源管理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编制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推广水土保持新技术;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核,组织、监督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参与水土保持项目的验收;组织、监督县(市、区)际间水土流失防治纠纷的调处。

  (六)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

  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水利、水电、围垦工程及水环境工程建设;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围垦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和项目的报批;管理水利设计、监理、施工及施工安全、工程造价、质量监督等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审核全市水利建设相关单位的资质及执业人员的资格;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定额;指导江河、水库和其他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指导农田水利、乡镇供水、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和水利绿化;组织、指导防洪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组织水利、水电、围垦建设项目的市级验收;组织实施市本级重要水利、水电、围垦工程建设;组织拟定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和事故防范工作,监督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监督江河、水库和其他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和专项检查;参与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设3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与市水利局办公室合署)。

  负责局机关工作综合协调和催办督查;负责文秘、会务、信息、统计、档案、保密、宣传、保卫、制度建设、来信来访、建议提案、机关财务、后勤接待等事务工作。

  (二)水资源保护管理处。

  承担市珊溪水利枢纽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珊溪水利枢纽库区保护管理范围内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珊溪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内需依法审批的建设项目等事项的初审;负责水源地水质监测;参与库区水域纳污能力核定,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源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查、验收;负责珊溪水利枢纽水源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项目监督和管理;参与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库区管理处。

  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库区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库区库面检查、水面保洁、蓝藻处理等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库区蓝藻治理的生物控藻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及其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库区饮用水源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库区水域的使用;指导、监督水利枢纽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管理;配合市水政监察支队做好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水政监察工作;协助所在地政府做好涉及库区的信访和维稳工作。

  所属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机构名称:市防汛办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防汛防旱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汛、水利部门的部署,编制本年度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计划,拟定防汛防旱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防汛检查和防汛防旱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度、人员、物资、通讯、技术等;
  四、检查、督促和协调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落实防汛防旱措施;
  五、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防洪措施,认真抓好城市防洪工作,掌握河道行洪、设障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河道管理和清障工作;
  六、组织防汛值班,随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灾情等,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七、根据调度方案,负责水库、河网的防汛防旱调度,当好防汛防旱指挥工作的参谋助手;
  八、检查、督促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九、负责防汛防旱专项补助经费及物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并检查使用情况;
  十、负责所属范围内的防汛信息系统网络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年度防汛防旱工作总结、评比表彰工作和防汛防旱资料的整理与汇编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人代表:黄凡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7楼西侧
  联系电话:0577—88966892,88966893,88966895
  传真:0577—88966894

  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机构名称: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管理本市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及所属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工作; 
  三、负责本市除省中心站受监以外,及省中心站委托的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 
  四、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查、招投标工作;参与市、县级水利水电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 
  五、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查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端; 
  六、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七、掌握本市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会同局机关主管处室组织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代表人:林登荣
  办公地点: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6楼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88286298,88229204 传真:88229204  
  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机构名称: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招标投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审核全市水利建设相关单位的资质及执业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
  三、受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监督、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五、组建并管理市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级及以下立项或受上级委托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代表人:林登荣
  办公地点: 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6楼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88286298,88229204 传真:88229204

  温州市水利数据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市水利数据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统一汇总管理全市防洪工程基础数据和市级数据中心、网络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为防汛决策和市级防汛水利政务管理信息化提供技术保障与信息服务;负责全市防汛水利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防汛决策指挥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推进,负责制定和实施防汛水利信息系统安全策略,推进防汛水利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建设;负责防汛水利信息数据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应用、推广、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为社会提供防汛、水文、水利信息服务,承担温州防汛水利门户网站的建设和技术维护工作,负责市级防汛水利部门的电子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市级防汛决策指挥和水利信息化重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级防汛水利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法人代表:周宏德
  地址: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5楼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88218440  传真:88270241  
  温州市水利管理处
  机构名称:市水利管理处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在业务上对全市进行指导培训。
  三、对全市小(一)型以上水库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及安全鉴定(技术认定)进行监督管理,并在技术上进行指导。
  四、对全市中型水闸运行和安全鉴定进行监督管理,并在技术上进行指导。
  五、参与标准堤塘工程建设的技术审查、验收、质监和管理。
  六、对全市河道整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七、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防洪措施,抓好水库汛控水位和水库、河道运行调度方案的组织审查,检查指导水管单位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收集全市市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资料,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度汛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应急度汛意见,及时为防汛抗台指挥决策提供基础依据。
  九、做好全市20年一遇以上标准的海塘管理及技术指导。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定代表人: 陈运权
  办公地点: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4楼   邮编: 325000
  联系电话:88217173       传真:88231998  
  温州市海涂围垦处
  机构名称:市海涂围垦处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滩涂围垦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滩涂资源调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滩涂围垦总体规划的编制组织工作;
  三、承办围垦工程技术审查、验收及省管项目的转报工作;
  四、参与围垦工程质监及建设管理;
  五、参与有关部门对滩涂围垦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协助水政处对滩涂资源实行监督保护及滩涂资源的纠纷调处;
  六、会同局机关主管处室组织围垦工程技术培训,推广围垦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七、负责围垦行业的相关统计报表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代表人:白荣亮
  办公地点: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 邮编:325000
  联 系电 话:0577-88223812  传真:0577-88224014  
  温州市农水排灌处
  机构名称:市农水灌处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田水利、机电排灌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小流域综合治理、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技术审查、建设管理和验收工作,以及省管项目的转报工作;
  三、负责全市农田水利计划安排、进度统计和总结评比工作;
  四、指导全市机电排灌规划编制和100千瓦以上泵站的设计及施工建设;
  五、指导全市泵站灌区运行管理(八大指标)及技术认定;
  六、推广农田节水灌溉新技术、新工艺,指导农田抗旱服务站工作;
  七、检查和督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农田水利建设经验;
  八、参与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建设管理活动;
  九、参与农田水利政策调研,对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体制改革提出建议意见;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代表人:陈隆吉
  办公地点: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88220072     传真:88223751

  温州市水利水电处
  机构名称:市水利水电处
  工作职责:
  温州市水利水电处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温州市水利水电局。全处现有职工6人,其中,4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水电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会同人教处组织、指导水电站(水电供区)安全生产监管;
  三、组织协调水利行业“二改一同价”;指导水电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研究提出电价、税收等经济调节及水电行业管理、发  展意见;
  四、会同人教处组织水电站机电运行工岗位业务培训、考核;负责水利系统电力工业综合统计;
  五、组织推广水电应用新技术、新产品;
  六、组织协调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
  七、承办水电工程可研、初设、审查、验收及省管项目的转报工作,参与水电工程质监及建设管理;
  八、承办水电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
  九、联系水电行业协会;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代表人:叶辑松
  单位地址: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4楼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0577-88226640   传真:0577-88226104  
  温州市堤塘河道管理处
  机构名称:市堤塘河道管理处
  工作职责:
  温州市堤塘管理处成立于2005年11月,隶属温州市水利局,属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名,初级职称1名,内勤2名)。下设办公室、工程技术科、工程管理科(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承担温州市区卧旗山水闸至蒲州水闸段防洪堤及沿堤水闸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全市海塘工程建设技术审查、审批海塘建设项目,并监督、指导海塘建设项目实施,参与海塘工程建设的技术审查、验收工作。
  四、对海塘建设、维护和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并按规定负责海塘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全市跨塘、穿塘、涵闸、桥梁等设施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配合水政执法队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定代表人:朱翔鹏
  办公地点: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2楼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88210685传真:88210685

  温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机构名称:市水政监察支队
  工作职责:
  温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受温州市水利局的委托,并受温州市水利局的监管,对外开展水法宣传、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河道管理、瓯江采砂管理、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水事纠纷处理等水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一、贯彻执行水政监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配合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监督处)搞好水法规宣传普及、水资源管理、涉河开发建设、水土保持等监督工作;
  三、协助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监督处)做好市级河道(包括省托管河道)涉河开发建设项目、涉水保开发建设项目、取水项目审查审批前勘查工作;
  四、依法保护水工程、水资源、水文和防汛设施,协助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监督处)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参与调查、调解、协调水事纠纷;
  五、负责瓯江采砂管理;
  六、监督、检查与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
  七、会同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监督处)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水政巡查制度,促进文明执法,规范办案;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代表人:陈锡平
  地址: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邮编:325000
  电话:0577-88225411传真:0577-88223111  
  温州市水文站(温州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机构名称:市水文站
  工作职责:
    水文工作是开发水利资源、防治水旱灾害、保护水环境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
  一、负责全市水文工作的管理、协调、检查和指导;
  二、负责全市各类水文站网的规划、勘测、建设与管理;
  三、负责全市水文资料的收集、审定、裁决和汇总管理;
  四、负责全市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的归口管理;
  五、承担全市水文勘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质监测与水环境评价、水文遥测等工作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六、根据防汛减灾需要和经济建设需要,及时准确收集、传递水文情报,提供水文预报和水资源情况报告;
  七、在水政支队的指导下,查处破坏水文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水文水文设施;
  八、配合水政处开展河道纳污能力分析和提出总量控制方案;
  九、组织实施全市水文科研活动,加强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十、承担上级交办的水文行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社会公益服务工作和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法人代表:王玉铜  
    地    址: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 邮编325000
    办 公 室: 0577-88225786    传真:0577-88219302
    水情中心: 0577-88227832    测 验 科: 0577-88224065
  水质监测分中心:0577-88225785  
  温州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
  机构名称: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
  工作职责:
    主要职能和任务是水利工程管理,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承担防汛抗旱任务:①泄洪排涝、挡潮;②蓄水、灌溉;③温瑞塘河水位控制、水量调配;④市区调水冲污,改善温瑞塘河水质;⑤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主要管理灌区内的沿海(江)39座水闸,(其中:中型9座,小型30座,总孔数75孔,总设计流量2566m2/s。)及其管理保护范围。管理处对水闸进行调度运行,控制塘河水位,调蓄塘河水量,满足受益区的农业灌溉要求,并为温州市“三区一市”的防洪排涝、改善水质、内河航运等提供服务。随着灌区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灌区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排污、改善水质等方面所产生的效益愈加突出,灌区功能也发生较大的变化,具有公益性的防洪、排涝、改善水质功能在迅速提升。温瑞塘河水系承担的主要任务和作用也由过去的农田灌溉为主的农田水利、农村水利向城市水利、环境水利和生态水利发展,主要为灌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河道水系和灌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温瑞灌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灌区内沿海沿江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控制运用;
  四、负责灌区内从温瑞塘河水系取水的用水户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工作;
  五、配合做好灌区水闸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水政执法管理工作;
  六、做好灌区防汛、防旱工作,统一调蓄塘河水量,合理控制塘河水位,为灌区工农业和生活用水、受益区的蓄水御潮、防洪排涝、冲污排污、内河航运等提供服务;
  七、负责灌区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和技术改造,保证工程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八、加强内部管理,组织开展职工和水闸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代表人:胡理相
  办公地址:温州市望江东路迎潮大厦A幢306室 邮政编码:325000
  电话:0577-88179683  传真:0577-88179690

  温州市瑞平水系水利管理处
  机构名称:瑞平水系水利管理处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河道水系和灌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做好灌区防汛、防旱工作,统一调蓄塘河水量,合理控制塘河水位,满足灌区工农业和部分生活用水需要,为灌区提供蓄水御潮、防洪排涝、冲污排污、内河航运等水利保障;
  三、负责灌区内沿海沿江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控制运用;
  四、负责灌区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改造,保证工程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五、做好灌区水闸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水政执法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灌区范围内的水事纠纷;
  六、负责灌区内从瑞平水系取水用户的水利工程水费的计收工作;
  七、加强内部管理,组织开展职工和水闸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代表人:王丽丽
  办公地点:瑞安市飞云镇临江大桥边   邮    编:325207
  联系电话:65564463  传    真:65564463  
  温州瓯江翻水站  
  机构名称:瓯江翻水站
  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城市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用水、改善温瑞塘河生态环境和抗旱救灾方面的翻水供水任务,以及为温州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备用水源和应急供水单位。现主要根据温瑞塘河整治指挥部指令性翻水,用于改善温瑞塘河生态环境用水。
  瓯江翻水站建于1970年,1984年11月通过省、市政府验收并投入使用,是我市重点大型水利工程,国有事业单位。位于鹿城区临江镇山根村,紧靠瓯江南岸,由翻水站和渠道两大部分组成,总占地867亩。原总投资1658.52万元,竣工决算时实际总造价1429.82万元(不包括社队民工无偿投工75.8万工日)。站址以上瓯江流域面积为1397.7万平方米,共有五台水泵,总装机容量4MW(5×0.8MW),设计扬程18.76米,设计提水为15立方米/秒,技改后每台水泵日翻水量30万吨。渠道总长21.39公里,共有大小建筑物148座。
  2000年6月,温州瓯江翻水站由温州市水利局划转到温州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由温州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划转到温州市水利局,现隶属于温州市水利局。现有事业编制27人,在编职工26人,党员15人,退休人员6人。站下设综合科、渠道管理所和4个泵站运行班。

  法定代表人:诸战诞
  办公地点:鹿城区临江镇山根村   邮编:325021
  联系电话:86458511   传真:86457500

  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温州支队
  单位名称:温州防汛抢险支队
  工作职责:
  (1)担负浙东千里海塘和省内水库机动抢险任务;
  (2)担负温州市海塘、水库、江河机动抢险任务;
  (3)开展综合经营,做到自我维持自我发展;
  (4)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黄凡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7楼西侧
  联系电话:0577—88966892,88966893,88966895
  传真:0577—88966894

  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机构名称: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单位简介:
  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创建于1964年,经过40载历代科技工作者的努力,逐渐发展壮大,在日趋激烈的水利设计竞争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地位。全院现有职工6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8人,有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8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名,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4名,高级职称12名,中级职称21名。具有国家水利全行业设计乙级、工程勘测乙级、工程咨询乙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土工、建材试验二级资质,并已经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装备多台大副面彩色绘图仪、彩色激光打印机、工程扫描仪、卫星定位仪、各类正版专业软件等精良的生产设备,为浙江省水电设计单位计算协作网副网长单位。
  近年承接完成的水电工程项目有:温州市江滨西路防洪堤工程、泽雅水库工程、泽雅水库输水隧洞工程、文成县高岭头三级水电站、文成黄鹿水电站、温州江心西园防洪堤工程、温州市防洪规划、温州敖江、飞云江流域防洪规划、温州市区及各县水土保持规划等。
  近年获得的荣誉有:永嘉县城段楠溪江右岸防洪堤工程获2006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秀勘测设计一等奖;温州市文成黄鹿水电站工程获2005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设计“瓯江杯”一等奖;温州市江心西园防洪堤工程获2005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设计“瓯江杯”二等奖;温州市江心西园防洪堤勘察工程获2005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勘察“瓯江杯”三等奖;温州市江滨西路防洪堤工程获2004年度浙江省优秀工程设计金质奖、2002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秀勘测设计一等奖;泽雅水库工程获2001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秀勘测设计一等奖;温州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获2001年度浙江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三等奖;文成东坑岭水电站工程2004年度浙江省优秀工程设计铜质奖。
  时代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院本着“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创造一流工程,提供优质服务”的工作方针,愿同社会各界进行广泛的技术合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将继续发扬优良的传统、务实的作风,力求勘测、设计、科研多元发展,为温州乃至全国水利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院长、法人代表:张迈
  设计所、后勤部门(总机转):0577-86518662、86518663、86518665、86518667
  传真:0577 – 86517700   电子邮箱:wzsdy@163.com
  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5477号(汤家桥路口)国大广场一号门四、五楼  邮编:3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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