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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08-10-08 08:30:37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温馨提示:资料更新日期为2012年03月22日)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承担有关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实施;负责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粮食工作市县政府分级负责责任制;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和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实施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粮食购销计划,做好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协调政府“订单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市场行情的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指导大中专院校学生、城市低收入居民、农村缺粮人口和灾区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应;保障军队粮食供给。

  (三)负责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粮食行业指导;负责指导市内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的组织实施,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指导粮食产业化发展,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粮食风险基金;督促检查国家和省粮食购销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协同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市级储备粮的收储、轮换、调配,监督检查并落实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督促指导各地按省政府下达的储备计划落实储备任务,指导和协调下级粮食部门的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粮食仓储和现代物流建设,管理国家、省和市政府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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