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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08-10-08 09:07:36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温馨提示:资料更新日期为2012年03月02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起草本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市级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省部属在温企业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全市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本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指导有关协会的安全生产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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