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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发布日期:2008-10-08 09:34:07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温馨提示:资料更新日期为2012年03月22日)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设3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组织协调办(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重要事项督办;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协调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普法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筹措人民防空建设资金;负责制定人民防空财务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制度;督查各县(市、区)人民防空机构贯彻执行人防财务政策和规定;负责本级机关财务收支管理;负责审计各县(市、区)及直属单位人防经费的收支;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工程管理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和详细计划;督促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中贯彻执行人防要求情况;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人防资金投资建设的人员疏散场所)建设实施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承办投资规模在600万元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负责人防工程改造、拆除、报废审批;负责市本级自建人防工程的建设,指导各县(市、区)人防办自建人防工程的建设;组织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编制,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组织人民防空工程科研工作,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负责并指导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维护管理和平战功能转换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核发;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战时防空袭工程保障计划;指导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参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指导;负责人防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学术交流;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

  (三)指挥通信处。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并检查、督促方案的落实;负责拟订城市人口应急疏散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并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学术研究、交流和指挥通信人员业务训练;指导各县(市、区)群众防空组织组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防护保障行动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防护行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指导人防重点镇(街道)开展防空防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人员防护、避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组织志愿者及群众培训;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演练,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整组与训练;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工作的日常联络及落实工作。

  各处室办公电话:

  综合处:(0577)88288903

  工程处:(0577)88288907

  指挥通信处:(0577)88288891

  审批中心人防窗口:(0577)88926372

  传真:(0577)88926369

  值班室:(0577)88223966

  传真:(0577)88242488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地址: 温州市华盖里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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