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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付保证金、结算货款
办理事项
退付保证金、结算货款
所需材料
1、退保证金的往来款收据(或原收据退回);
2、合同;
3、货物落实验收单;
4、履约保证金收据。
办理程序
1、未中标单位根据落标通知书、退付保证金;
2、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交付给使用单位后,凭合同退付保证金;
3、填写资金支付申请表,经办人签署意见;
4、科长、主任审批,结算窗口结办。
承诺期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受理科室

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0577-88151019  88151020
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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