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权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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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产权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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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领取《产权转让申请表》及《办事指南》(可从网上下载或窗口领取);
2、提供《产权转让申请表》及其他附件。
附件:
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国有资产处置权的机构和组织同意国有产权交易的批准文件;
国有产权交易法人委托书;
国有产权权属的证明文件;
具有执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
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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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申请登记→资料审查→科长审批→公开挂牌→接受报名→组织实施→鉴证报告→交易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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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申请批复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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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1、委托费:1000元
2、交易费:交易双方各收成交价1%
3、鉴证费:100元/件
4、收费依据:温计费[2005]91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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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科室 |
产权交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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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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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每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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