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拟提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
| 字体:[ 大 中 小 ] 日期:2008-04-30 07:27:1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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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号)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温州市纪委中层各职能处室正职岗位,按照副县级实职领导配备。
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市委决定对龚大昕等12名同志予以提拔使用。按照中共温州市委《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拟提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
1.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联系处室: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12380。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200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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