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苑卫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字体:[ 大 中 小 ] 日期:2008-07-04 08:37:30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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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干〔2008〕18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苑卫平保留正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任命李江晖为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吴国钱为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叶望庆为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张文伟为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胡松权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免去徐蓬勃的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继烈的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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