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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苑卫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字体:[ ]        日期:2008-07-04 08:37:30        浏览次数:

温政干〔2008〕18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苑卫平保留正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任命李江晖为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吴国钱为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叶望庆为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张文伟为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胡松权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免去徐蓬勃的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继烈的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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