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廉政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温政发〔2008〕41 号),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廉政保障体系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07年12月31日前应结算而未结算、应竣工而未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检查投资超过概算10%或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批准概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规定工期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已完工而未及时办理结算情况。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按管辖权限实施。市级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各县(市、区)参照执行。从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建设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查找项目工程中存在超概算、超工期、未及时结算的原因,填报《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情况调查表》,并准备书面自查材料,提出整改措施,报市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瞿金兰,电话、传真:88968208)。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1日—9月15日)。由市发改、监察、财政、审计、建设、公共资源管委办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进一步核实情况、分析原因、梳理项目。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6日—11月30日)。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督促落实,限期办结;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完善管理措施,防止再次出现违规问题。各建设单位要写出专题总结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市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市政府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施曙亮为组长,黄河、张崇干为副组长,丁建宇、孙建伟、陈健、陈高鲁、鲍卫翔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丁建宇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市发改、监察、财政、审计、建设、公共资源管委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各建设单位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态度,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狠抓落实。市发改委要牵头会同市监察、财政、审计、建设、公共资源管委办等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全面专项检查,并提出解决意见;对超工期、超概算、未及时结算的项目,市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尽快开展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对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市监察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认真检查,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各建设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敷衍了事,坚决杜绝专项检查工作“走过场”现象;对隐瞒事实、虚报情况、拒绝配合检查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情况调查表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情况调查表
□超概算 □超工期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 初设批准 文 号 | |
建设内容 | |
项目责任单位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施工单位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监理单位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总投资 | 批准概算 | 万元 | 工 期 | 计划工期 | 天 |
实际投资 | 万元 | 实际工期 | 天 |
超概算 超工期 原 因 | |
整改建议 | |
| | | | |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题词:综合 投资项目△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主题词:综合 投资项目△ 检查 通知
发布机构: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7-01
打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