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安三项举措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
| 字体:[ 大 中 小 ] 日期:2008-07-09 06:58:56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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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推进技术节能。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财政专项资金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通过实行项目补助和费用资助的形式,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二是加大低耗能产业资金扶持力度,推进结构节能。安排先进制造业资金5500万元,大力支持高新技术等低耗能产业发展;安排第三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大力支持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三是严把项目资金审批关,优先发展低耗项目。对不能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的企业,申请享受财政补助时,一律不予批准;对该市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未通过合理用能审查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年耗能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量超过100万千瓦时的技改项目,实行从严控制。 (瑞安市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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