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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一德同志在市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要点
字体:[ ]   日期:2009-10-12 15:33:13   浏览次数:   来源: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一、认清形势,保持清醒
        市委、市政府作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部署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目前市区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已经摸清,部分违法建筑得到拆除,但是拆违工作的整体进度、强度以及成果巩固程度同年度目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违法建筑总量仍然很大。仅2000年以后建成的市区违法建筑就多达1114.8万平方米,几乎每个街道(乡镇)、每个村(居)都存在违法建筑。全省10个违法建筑量最大的县(市、区),温州就占了5个。二是拆违工作还没有真正触及“筋骨”。今年以来,市区拆除的违法建筑共73万平方米,其中大部分是棚屋,土木结构的违法建筑很少。老人协会、祠堂、庙宇等违法建筑整治难度很大,还存在一些暴力抗法现象。三是边拆边建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棚屋的反弹率高达60%以上,一些地方违法建筑拆了又建、建了又拆,成果难以巩固。
        二、敢于碰硬,一拆到底
        拆除违法建筑是一场硬仗,是对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小团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调整与纠偏,是对政府执行力和各级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的检验。现在,最典型的有两个问题:一是老人协会、祠堂、寺庙的违法建筑。这方面的违法建筑占了一半多,其中确有一部分是用于建造老年公寓、为老人提供活动场所的,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少数人牟取非法利益的载体。对前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我们可以给予补办有关手续,但对后者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予以拆除。二是楼顶的违法建筑。这类违法建筑基本上是有钱人搭建的,有的甚至是机关干部的。必须强调,城市管理中没有特权者、特权阶层、特权单位,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不管是企业还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要一视同仁,决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违这项工作,如果是先难后易,则越拆越易;如果是先易后难,则越拆越难。
        三、精心组织,强化合力
        首先,责任要明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违法建筑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街道(乡镇),落实到驻村(居)干部,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必须马上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的基层站所,基层站所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制止、实施拆除。要通过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违法建设的苗头。规划部门要细化拆违的具体责任,制定操作程序,以整治办的名义下发执行。同时,要加强专业拆违队伍建设,实行统一的专业化拆违,提高专业执法和快速反应能力。其次,操作要依法。我们绝不能用违法手段去“拆违”。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法程序,每个细节都要考虑周全。第三,措施要有力。要强化综合治理措施,特别是电力、水务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地方拆违。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首先要考虑公共利益,然后才是企业利益,离开了公共利益去谈企业利益,那就是本末倒置。今后,在特殊情况下对个别违法建筑进行通电、通水要先经过街道(乡镇)同意,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第四,宣传要到位。拆违之前要进行充分的思想教育,虽然思想工作不是万能的,但必须认真去做,这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四、堵疏结合,规范建设
        这里,主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要把拆违与旧村改造结合起来。刚才,海城街道提出要开展旧村改造试点,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精心指导、搞好服务,结合市里已经出台的旧村改造政策,抓紧启动实施。二是要把拆违与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结合起来。省委、省政府对农房建设改造工作非常重视,政策已经明确,任务已经下达,下一步市里要加大力度推进实施。温州人口密度高,人均宅基地占有量太少,农房建设改造难度很大,可以说是“螺蛳壳里摆道场”。但是最难的地方,恰恰是最需要的地方,我们一定要下决心去抓,努力在“最狭窄的地方”走出一条农房建设改造的路子来。只有把这“两个结合”的文章真正做深、做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温州违法建筑问题。
        五、完善机制,巩固成果
        一要完善拆后管理机制。市政府已经下发了违法建筑拆除后土地利用和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违法建筑拆除后的土地可以复耕的,限期予以复耕;难以复耕的,同时又属于中长期规划建设用地的,可由市规划部门研究确定规划临时使用功能和年限,用于建设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心公寓、标准厂房、小商品市场和服务设施等项目;对零星集体建设土地,可允许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包括公园、绿化等项目。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文件。二要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现在,有些违法建筑户确实存在不少实际困难,我们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研究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比如,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被拆户,能不能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围。我相信,只要我们着眼群众的实际困难,把各项工作做到位,就一定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这方面也要强化舆论宣传,使大家深刻感受到人民政府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三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落实基层站所、乡镇干部特别是驻村干部的责任,实行片区违法建筑负责制,建立全覆盖的违法建筑信息收集系统。从这个月开始,整治办要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温州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不能光靠“种花”得民心,更要靠“拔刺”得民心,靠“拔刺”为更多的温州人民服务,靠“拔刺”为温州将来的发展打好基础。如果只会“锦上添花”、不会“修花拔刺”,那么温州今后的路就很难走了。我们今天的工作,要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整治违法建筑就是对历史负责、对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负责、对温州的长远发展负责,希望大家要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更加扎实地开展工作,切实把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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