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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遗失、损毁证件或者证件失效
政策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
须带材料
1、提交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二张。
2、提交香港居民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次入境在温临时住宿登记申报凭证;
4、如系遗失、被盗须提交报案证明;
5、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二)》;
2、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二)》和所须材料;
3、受理民警审核后,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凭证交予申请人。
收费标准
20元
办理时限
15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时间)
办理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2号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联系电话
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8998037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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