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登记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
| 承办条件 |
1、无配偶; 2、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3、双方自愿、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 必备资料 |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薄原件。 |
| 办理流程 |
1、受理; 2、审查; 3、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理 |
| 收费标准 |
结婚登记费9元 |
| 受理地址 |
鹿城区民政局二楼婚姻登记大厅 |
| 联系电话 |
88362084 |
| 办理时间 |
每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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