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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09-11-09  11:16:11 来源:温州市人才网浏览次数:字号:【
        因工作需要,我委拟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人数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公务员3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温州市范围内机关在职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且满三年(2006年10月31日前录用为公务员),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公开选调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9年11月6日,报名地点: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415室。报名时需出示的材料:

  1、《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在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上下载,网址:www.wzjmw.gov.cn;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单位同意报考、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年考核称职的证明;

  4、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经贸委组织人事处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职位比例应不低于5:1,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将按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相应地减少选调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报名者运用理论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前需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考察工作由中共温州市经贸委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考察结果以分数形式体现,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10%。

  (四)决定选调

  根据考试、考察成绩,由委党委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并在经贸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电话:88968081、88968082,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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