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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业
2009-08-24  16:31:59 来源:温州市地方志浏览次数:字号:【

  绿化造林 2007年,温州市完成绿化造林3371.6公顷,是省林业厅下达的3073.3公顷造林任务的109.7%。人工造林更新2859.7公顷,补植造林120公顷,封山育林(新封)1363公顷,中幼林抚育1366.7公顷,竹林低改250公顷,零星(四旁)植树190.1万株。

  生态公益林建设  2007年,温州市生态公益林建成面积5.6万公顷,累计建成15.3万公顷。发放重点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2315.6万元,发放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劳务费630.3万元。发放市级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00万元,市级标准由每公顷120元提高到150元。建立由林业部门建档造册、财政部门资金监管、金融部门设立银行帐户、补偿对象校准签收的补偿资金发放管理机制,构建22.3万公顷生态公益林管护体系。

  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建设  2007年,温州市有4个乡(镇)、18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第二批兴林富民示范镇和示范村,建设花卉、毛竹、板栗、油茶、杨梅、马蹄笋和中药材等基地面积3802公顷,其中新建基地面积 808.7公顷,改造基地面积 2986.7 公顷。新发展合作社组织23 个。建设观光园区32个,接待游客15.1万人次。

  绿化示范村建设  2007年,温州市在绿化示范村建设过程中,把绿化美化与庭园经济建设相结合。有24个村被命名为第四批“浙江省绿化示范村”,30个村被评为市级绿化示范村。

  林业产业  2007年,温州市林业行业总产值为69.18亿元,其中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为21.15、34.00、14.03亿元。建设森林食品基地,有13个面积共6867公顷林产品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林业品牌建设,“乌岩岭”牌猕猴桃获浙江省名牌产品称号,“亨哈”牌野生蕨菜、“根绿” 牌食用笋干获2007年温州市名牌产品。新认定市级林业龙头企业30家和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13家。推广培育容器育苗150万株,落实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做好2008年第18届中国兰花博览会各项筹办工作,组织兰花进社区、兰花敬教师等活动。

  山林延包  2006年3月温州市启动山林延包工作,通过抓延包质量,查漏补缺,加快纠纷调处,建立档案资料,核证制证等工作,于2007年完成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鹿城、乐清、洞头3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其它8个县(市、区)通过市级验收。

  林地管理  2007年,温州市审核审批林地204件,面积385.8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342万元。强化林地审批后监管,对重点工程建设林地征占用审核,市县林业部门提前介入,突出现场勘察,对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和森林植被恢复等进行核查。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191起,林业行政处罚191人次,行政罚款318.8万元,补征林业金费0.6万元。

  山林纠纷调处  2007年,温州市调处山林纠纷261起,落实山林面积693.8公顷,其中裁决4起,面积11.3公顷;协议257起,面积682.5公顷。在山林延包工作中没有发生因山林纠纷引起械斗事件。

  木材流通领域巡检  2007年,温州市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检查管理。共检查车辆1.03万车次,检查木材5.8万立方米、毛竹58.2万支,处理违章车辆1658车次,没收木材4525立方米、毛竹4.2万支,收取罚没变价款340.5元。

  林业科技  2007年,温州市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类林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98项,实施8个省市农技推广基金会试验示范资助项目,创办科技示范点18个。培育依靠科技致富典型38个。建成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基地6个,新实施1个省级、3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送科技下乡282次,送科技入户3126户次,培育省级林业科技示范户109户,示范面积2733公顷,效益9688万元。举办以“创新创业、兴林富民”为主题的第四届林业科技周活动。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对林业科技投入合计1140多万元。有65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  2007年,温州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5011公顷,发生率为0.77 %,成灾面积337公顷,成灾率为0.52‰,控制在省下达的1.5‰指标以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907公顷,防治率为97.89%。重点抓松材线虫病防治。乐清市投入防治经费160余万元,共清理枯死木面积1093公顷、3.88万株,烧毁松材257万公斤,其中松材线虫病清理面积306公顷,病死木2788株,除治率100%。开展“绿盾护林”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执法55次,出动执法人员452人,检查企业623家,查办案件1起。开展红棕象甲和枣实蝇防控。实施种苗产地检疫面积747公顷,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9.73%。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2007年,温州市开展以“和谐社会 共享自然”为主题的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展出一批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标本,印发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资料数万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对已发放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换证,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对5个重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测点进行巡查监测,掌控候鸟迁徙规律和异常变化,为防控禽流感提供信息。

  森林旅游  2007年,温州市16个森林公园接待游客220万人次,森林旅游总收入为4.4亿元。6月,举办温州市首届森林旅游节。全市累计投入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00万元。铜铃山国家森林公园被评为国家4A级景区和省五星级森林公园,玉苍山、龙湾潭森林公园分别被评为省四星级森林公园。四海山、铜铃山、雁荡山、玉苍山等4个森林公园和瓯海白云山林业观光园入选温州市十大避暑胜地。扩大森林公园宣传,印制分发2万份“温州市森林公园旅游图”。

  森林消防  2007年,温州市共发生森林火警、火灾73起,其中火警5起、一般火灾68起,1至4月春防期间的森林火灾占总数的76.7%。受害森林面积698公顷,损失林木蓄积1.03万立方米,幼树51.68万株。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分别为每10万公顷10.8次和0.1‰,无重大森林火灾事故。8月,开展以“关爱生命、关注森林”为主题的森林火灾群防群治活动和森林防火警示教育活动。全市提前进入森林防火期,市县乡三级联动,组织数百支督查组对基层森林消防“十个是否到位”开展明查暗访。出台《温州市护林员管理考核暂行规定》,对全市100名优秀护林员和26支优秀森林消防队伍进行表彰。开展“森林消防培训月”活动,举办森林消防培训59次、6500多人次,组织森林消防演习56次。开展以“严控火源、严厉查处、保护森林、维护稳定”为主题的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千余人次,车辆237车次,制止野外用火行为226次,查处案件10起。

  森林公安  2007年,温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队伍的长效机制和正规化建设,对全市14个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等级评定。举行森林公安民警大练兵,开展“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禁种铲毒”及“绿盾二号行动”等严打专项行动,受理各类森林案件200起,查处198起,挽回经济损失178.81万元,处罚人数205人。受访接访和处理各类信访案件32件。

  林业队伍建设  2007年,温州市林业局获浙江省林业宣传先进单位。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基层开展挂钩扶贫和蹲点调研。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2100多人次。集中培训全市林技员,共举办5期、6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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