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第二批经适房明起申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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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6 11:33:39 来源:温州日报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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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从市房管部门获悉,明天起至10月30日,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向户口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申请购买2009年第一期第二批经济适用房。
据悉,2009年第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共1000套,均位于瑶溪住宅区。第一批申请受理完毕后,经审核确定了500余户符合条件的申购对象。房管部门现对剩余房源启动第二批申请。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无房户。二是申请家庭应当推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三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2008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26172元的60%,即15703元;家庭财产中拥有自备车、营运出租车、货车、营业房、非住宅等财产的不予受理。
市房改办介绍,申请对象可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填写《温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准表》,并提供申请报告原件,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民政、房管部门随后审查收入、住房等情况,各区房改办复核后,报至市房改办备案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5年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另悉,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对象,将于10月公开摇号认购定位。
咨询电话>>>
鹿城区房改办:88030617
龙湾区房改办:86968637
瓯海区房改办:88509491
经济开发区房改办:86995507
(温州日报记者 章映 通讯员 殷润球 徐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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