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和《温州市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试行办法》,现就市区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
市区各参保单位(含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应于2010年3月10日前,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如实申报2010年度职工缴费工资(职工缴费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口径,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
二、申报办法: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单位,提高申报率,本年度缴费工资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二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各参保单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后,可登录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z12333.com),查询本单位的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具体可见温州市劳动保障网《网上申报业务流程说明》。
(二)窗口申报:暂未能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的参保单位,可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在2010年2月28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温州市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年度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于2010年3月10日前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黎明西路307弄12号)
联系人:潘若、郭丽婷,联系电话:88861157、88861161
(二)鹿城社保分局(车站大道泰安大厦C幢二楼)
联系人:邱梅、连皓,联系电话:88129810、88129811
(三)1.瓯海社保分局直属所、瓯海社保分局三溪管理所(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四楼)
联系人:施哲敏、卢建卫,联系电话:88533580、88524715
2.瓯海社保分局梧田管理所(瓯海大道158号)
联系人:胡朝晖、叶瑞晓,联系电话:86760590、86788901
(四)龙湾社保分局(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
联系人:潘海翔、王洁如,联系电话:85987010、85987021
(五)开发区社保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大厦一楼)
联系人:陈承密,联系电话:88913796、88916708
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请参保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如实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原则上不再产生2010年社保年度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瞒报、漏报缴费工资的,将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社会保险 缴费工资 申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