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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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活动,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安全执法监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温州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市安委办组织市有关部门对签订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11个县(市、区)政府和13个市有关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鹿城区、龙湾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洞头县、泰顺县政府和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温州电力局、温州永强机场较好地实现了三个“零增长”的控制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考核得分在280分以上,考核等次评定为优秀。
二、良好单位
瓯海区、文成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因部分指标突破控制数,考核得分在260分至280分之间,考核等次评定为良好。
三、合格单位
市消防支队因较大火灾事故多发,火灾死亡人数突破控制指标,考核得分在240分至260分之间,考核等次评定为合格。
市政府对考核等次评定为良好以上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按照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平安温州”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三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 主题词: |
综合 安全生产 考核 通报 |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时间: |
2010-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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