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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2010-04-19  09:58:10 来源:温州人才网浏览次数:字号:【

  为妥善解决温州市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力量不足的状况,引进新鲜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推进城区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到位,经研究并报经温州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在全市(含工商系统内)公开选调16名公务员用于充实城区各级工商机关的人员力量。  

   一、公开选调单位及选调计划数: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调计划数1名;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选调计划数7名;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湾分局,选调计划数3名;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瓯海分局,选调计划数5名;

   合计选调计划数16人,其中:工商系统内选调10人,男性不低于50%,职位为基层工商所执法岗位;跨系统选调6人,男性,职位分别为法律2人、食品安全1人、体育1人、文艺1人、文秘1人。

   二、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一)系统内选调:

   1、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满2年以上的现有在编人员(时间计算到2010年3月31日止);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业务素质较高,熟悉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能运用理论和业务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计算机操作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或者已通过市局组织的计算机操作应用技能初级考试);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夫妻分居两地(即配偶方属温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五年以上的可放宽到42周岁(即196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二年考核称职以上(2008-2009年度)。

   (二)跨系统选调:

   1、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满3年以上(时间计算到2010年3月31日止),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其中:

   报考法律职位的应当具有法律专业(含公安专业)学历;

   报考食品安全职位的应当具有食品质量与安全(含质量管理)专业学历;

   报考体育职位的应当具有体育专业学历;

   报考文艺职位的专业不限,但必须具有在地市级文艺主管机关举办的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前三名)、省厅级文艺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前六名)的经历;

   报考文秘职位的应当具有新闻或者文秘专业学历,从事宣传报道工作二年以上且在省级以上公众媒体公开发表过报道作品两篇以上或者在市级公众媒体公开发表过报道作品五篇以上;

   3、业务素质较高,具备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需要理论和法律知识;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计算机操作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二年考核称职以上(2008-2009年度)。

   三、公开选调的步骤和方法

   公开选调由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市人事局组织,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0年4月15日开始至2010年4月16日上午11∶30时止。

   报名办法:

   1、系统内报名:

   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到本单位人教科报名,并填写《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所在单位人教科进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于4月16日下午2∶00时前先将汇总表上报市局人事教育处。

   各单位人事教育科将报名者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的《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于4月16日下午4:00时前送到市局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查。

   2、跨系统选调报名:

   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报考文艺职位、文秘职位的应当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温州市工商局人事教育处办理报名手续,地点:温州市十七中路15号前楼5楼505室,咨询电话:88524453,报名时间截止4月16日上午11:30时。

   3、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笔试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系统内选调笔试范围为公共知识与工商业务知识;工商业务知识以国家工商总局编印的《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培训大纲》为基础,吸收执法资格考试方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知识及新颁布实施的工商法律法规;跨系统选调文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新闻写作、新闻评论与新闻策划,其余跨系统选调笔试范围为公共知识与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笔试后,系统内选调按选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跨系统选调的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三)面试。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四)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再加上加分合成总分,系统内选调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跨系统选调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选调。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后,通知参加双向选择确定工作岗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报温州市人事局、省工商局办理转任手续。

   四、系统内选调报考者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相应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一)获全国劳动模范或全国荣誉称号的,加5分;

   (二)获省部级劳动模范或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记一等功的,加3分;

   (三)获市(地)厅级劳动模范或记二等功的,或荣获省工商系统经济卫士称号的,加2分;

   (四)记三等功的,或荣获温州市工商系统“十佳红盾卫士”称号、省局业务能手的,加1分;

   (五)荣获市局业务能手的,加0.5分;

   (六)获嘉奖的,或年度考核优秀的,加0.2分,本项加分最高可加0.6分;

   (七)自2007年1月1日以来参加过市局组织的上挂下派、结对互派活动的,每次加0.5分,本项加分最高可加2分;

   (八)夫妻两地分居,且配偶方已经在温州市区工作(即属温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的,加2分;

   (九)具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加0.5分。

   同年度获不同级别、同类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跨系统选调报考者如有上述(一)、(二)、(三)、(四)、(六)、(九)项情形的,予以加分,标准同上。

   以上加分项目截止报名之日,报考者应提供证书、文件或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供审核登记,由市工商局人教处予以审核确认,公布接受监督。

   未尽事项由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温州市人事局确定。

   笔试、面试通知等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温州工商网)(http://www.wenzhou315.gov.cn)及温州市工商局政务网公告通知。政策咨询电话:88523376 88529319(市工商局人事教育处)。

   附件:1、温州市工商系统公务员选调工作安排日程表

   2、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温州市工商系统公务员选调工作安排日程表  

  序号

时 间

  具 体 事 项

备 注

1

4月12日

(星期一)

  发布公告、制发文件

 

2

4月15– 16 日

(星期四、五)

  报名,截止16日中午11:30。

 

3

4月17日

(星期六)

  资格审查

16日下午开始审查

4

4月17 日

(星期六)

        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5

4月19日下午

(星期一)

  笔   试

 

6

4月21日

(星期二)

  公布加分分值及理由、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7

4月23—24日

(星期五、六)

  面    试

 

8

4月25日

(星期日)

        公布列入考察人员名单

 

9

4月26日

(星期一)

        组织考察

 

10

4月30日

(星期五)

        党委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11

5月4日

(星期二 )

  双向选择确定岗位

 

12

5月5日

(星期三 )

  公   示

 

说明

  以上工作日程仅供参考,以温州工商网(http://www.wenzhou315.gov.cn)及温州市工商局政务网上正式通知、公告为准

 

  附件2: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单位:                              填报时间:2010年4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入党时间

 

照片

参加工作时间

 

参加工商时间

 

现任职务及时间

 

有何特长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手机号码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报考职位

 

简历

 

符合加分

情况说明

 

报名理由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市工商局审查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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