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龙湾区永兴农业园区等38个2009年“沃土工程”项目予以资金补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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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22 00:00:00 来源:温州市财政(地税)局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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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农〔2010〕282号
各县(市、区) 财政局、农业局:
根据《关于下发2009年度“沃土工程”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温农〔2009〕16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同意龙湾区永兴农业园区等38个2009年“沃土工程”项目予以立项的通知》(温农〔2009〕182号)文件精神,经过市农业局组织有关县(市、区)对口检查和专家审定,现将龙湾区永兴农业园区等38个2009年“沃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加你们“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预算支出指标,补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施要求继续抓好落实,认真作好总结工作,再接再厉,努力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与效益。
附件:2009年“沃土工程”项目经费补助情况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财政 项目 补助 通知
抄送:市府办。
温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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