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拨付2009年度温州市粮油经营加工骨干企业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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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30 00:00:00 来源:温州市财政(地税)局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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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农〔2010〕299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粮食局,市级有关企业:
根据市府办《关于开展2009年度温州粮油经营加工骨干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09〕223号)要求,市粮食局、财政局认真抓好粮油经营加工骨干企业评选工作,经摸底发动、布置申报、初审核实、检查审核、部门联评和网上公示,现确定温州快鹿集团公司等37家企业为2009年度温州市粮油经营加工骨干企业。
为扶持粮油骨干企业发展,保持足够原粮加工能力,鼓励企业外调粮食,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9〕1号)精神,决定拨付37家温州市粮油经营加工骨干企业补助资金100万元(详见附表),并相应增加“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预算支出指标。
请你们及时拨付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温州市粮油经营加工骨干企业以奖代补资金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财政 拨付 企业 资金 通知
抄送:市府办。
温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印发
打字:朱晓 校对:吴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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