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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教师及实验员、会计、校医的公告
2010-07-20  10:23:07 来源:温州市人事局浏览次数:字号:【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事局决定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热爱学生,具有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身心健康。

   二、具体岗位和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实验员、会计、校医岗位条件》(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7月27日前将下列要求的报名材料以挂号形式邮寄至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处,信封上务必注明“***岗位应聘材料”,时间以收到方邮局(非寄出方)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材料、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复印件各1份及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2.如有职称技能等级或资格证书要求的,还须提供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有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经历证明材料,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0年7月31日。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者将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届时还需提供证件原件进行资格终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四、考录程序

   (一)组织考试

   1.体育教师招聘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和上课的形式,各项分数权重分别为50%、20%、30%。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上课的形式,各项分数权重分别为30%、20%、50%。

   3.实验员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实践操作和面试的形式,各项分数权重分别为30%、50%、20%。

   4.会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的形式,各项权重分别为40%、30%、30%。

   5.校医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各项分数权重分别为60%、40%。

   以上考核分数均以百分制计算。实验员、会计、校医笔试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笔试主要测试以教育理论为主的相关内容;各类招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体育教师为专业技能考核)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考人数的3倍进入下一轮考试。考试时间初定8月上旬,届时将以短信或温州教育网上公布的形式告知。

   (二)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选入,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政审人员。

   (三)体检、政审

   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论处。体检、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公办学校办理入编手续,民办学校实行人事代理,“五险一金”等同等享受公办学校教职工待遇)。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如不合格则予以解聘。教师岗位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

   温州教育网址:www.wzer.net,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577-88636501,通讯地址:温州市龙方路,邮编:325027。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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