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一、规划背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步骤,集中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特定的发展阶段,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农村社会形态,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建设而成的社会主义农村。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科学把握新时期温州市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和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切实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着力破解当前温州市“三农”领域深层次矛盾,为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为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目的
当前,温州市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破解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的重要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着许多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众多的挑战。《规划》立足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现状、优势条件以及主要问题,确定了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构建了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体系,提出了建设现代农业、发展二三产业、推进村镇建设、发展公共事业、加强基层建设、协调区域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培育新型农民等八项内容,并制定了具体的建设任务和相应的保障措施。《规划》是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和实施性文件,是编制相关区域规划、行业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三、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
2、《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9]1号)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4、《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06]28号)
5、《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105号)
6、《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9〕1号)
7、《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4)
8、《温州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2006.10)
9、《温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2020)》
10、《温州市产业布局规划(2003—2015)》
11、《温州市农产品加工规划》(2005.7)
12、《温州市农村信息化建设方案》(2007.6)
13、《温州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
14、《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十一五”发展规划》
15、《温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9)
四、规划范围
《规划》的地域范围是温州市农村。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国统字[2006]60号),温州市农村是指在温州市现行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除城区(县市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和镇区(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五、规划年限
《规划》的年限为2010年至2015年。
第一章 现实基础
一、发展现状
温州市地处浙江东南沿海,全市陆域面积1178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11000平方公里,下辖3区2市6县,户籍总人口约780万,是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全国首批14个沿海改革开放城市之一,全国民营经济的发祥地,也是全国十大最具活力城市、中国十大品牌之都。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市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成功走出了一条富有区域特色的发展道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从1978年到2009年,全市生产总值从13.2亿元增加到2527.9亿元,位居全省第三;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从7.7亿元增加到132.7亿元,实现增加值79.8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100元,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当前,温州市农村经济社会进入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快速提升,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初显成效,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社会面貌显著变化,欠发达地区发展取得重大突破,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1、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通过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不断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效益不断提高。截至2009年,全市拥有中国“特色之乡”18个,省级特色产业强镇(乡)14个,累计建成农业产业化基地120万亩,蔬菜、生猪、茶叶、水产品、竹木等特色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9%。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64家,年销售额和市场成交额156亿元;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804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677家。农业“走出去”战略在域外建立各类农产品基地170多万亩。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大,累计利用外资8000多万美元。农村二三产发展迅速,累计建成省、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9个,完成农村标准厂房建设450万平方米。农村现代服务业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逐步改善。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截至2009年,全市保有标准农田面积133.1万亩,累计建成水产养殖标准鱼塘3.3万亩,建成生态公益林250万亩。“乡村康庄工程”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3亿元,等级公路通村率达到79.2%。“515防洪保安工程”深入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和“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完成河道建设与河沟整治1591公里,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28.6万人。“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累计投入资金60亿元,完成村庄整治2742个,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和新社区265个。农村防洪保安、危房改造、电气化、信息化等工程成效显著。
3、农村社会事业迅速发展。通过统筹推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初步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格局。截至2009年,全市农村中小学教育“四项工程”全面推进,农村15年基础教育普及率达到98.4%。新型合作医疗农民参与率达到97.0%,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42元;以县为单位的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达标率为92.1%。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农村小康健身工程等建设不断深入,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稳步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累计11.6万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39.3万人纳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孤老优抚集中供养率达到95.2%。
4、欠发达地区发展取得重大突破。通过全面实施“139富民攻坚计划”、“共同跨越六大行动”,大力推进人口迁移、产业培育、环境优化、山海协作、社会化帮扶等工程,切实落实“1+12”帮扶政策。截至2009年,全市五个欠发达县和139个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市1168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农民人均纯收入5738元,同比增长10.4%,共有689个集中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1万户53.6万人低收入农户中,超过4000元的已有10.6万户、30.4万人,分别占总数的50.5%和56.5%。前四年累计完成下山搬迁2.5万户、9.4万人。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群众观念相对落后的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观。
5、农村各项改革持续深入。通过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乡镇机构运行体制、农业经营体制、农村金融体制等领域的改革,不断增强农业生产力、农村经济活力、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截至2009年,全市基本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确立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健全了农(林)地使用权流转和进行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开展了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三位一体”试点,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深化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了农村合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担保公司等一批新型金融机构,完善了灾害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78.0%和100%。
6、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通过开展农村党组织“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累计创建市级“五好”乡镇党委120个,农村“五好”党组织1498个,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全面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乡镇农村工作指导员专职化”制度,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195个,其中省级15个,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7.5%。
二、优势条件
1、发展机遇。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时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等指导性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2005年至2009年,温州市委、市政府相继推出五个1号文件以及一系列配套性政策措施,为促进温州市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2、经济优势。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温州市的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已经处于较高水平,具备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条件。温州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全市民营经济总量庞大、民间资金充裕,“引资入农”较为便利。现阶段,正值温州市民营经济新一轮的扩张和提升时期,充分利用民营经济的先发优势,增创发展新优势,以外力驱动内力,有利于带动农村二三产业,推进产业梯度转移,提升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促进农民创业增收。
3、资源优势。温州市地处温热带,气候温和,具有良好的气候条件和丰富的山海资源。优良的农业生产条件、便利的滩涂近海及淡水养殖条件、丰富的景区优质资源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温州市人文优势得天独厚,文化底蕴深厚,山水诗派、中国南戏、泰顺廊桥、楠溪江古村落等都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和经济开发价值;倡导事功学说的“永嘉学派”和“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的温州精神,为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此外,分布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万在外温州人,拥有丰富的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资源,可以通过完善回乡创业服务机制,变“温州人资源”为温州市农村资源,反哺新农村建设。
4、工作优势。近年来,温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确立了“三农”重中之重的地位,立足新农村建设“工作主题化、主题载体化、载体具体化”的要求,重点推进了新农村建设“1+3”行动。同时实施了“特色农业强县强乡镇强村战略”、“百龙工程”、“兴林富民工程”、“515防洪保安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乡村康庄工程”、“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放心粮油进农村”、“139富民攻坚计划”、“双千结队、共建文明”、“农民健康工程”、“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等系列工程,不断丰富“三农”工作内涵,提高“三农”工作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平台。
三、主要问题
1、资源环境基础相对薄弱。温州市人多地少,人均陆域面积约 2.4 亩,人均耕地仅3分,农业发展的土地资源较少。全市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结构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水土流失面积占陆域总面积的1/4,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此外,温州市地处东南沿海,气候多变,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对农村生产生活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2、农村产业水平不高。温州市农业整体素质不高,产业化速度较慢,高科技农业、现代农业、外向型农业发展程度不高,缺乏一批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块状经济和一批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结构不尽合理,竞争力和市场效益不佳,农业增收较为困难。农业生产经营缺乏有效的产供销信息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农村工业优质生产要素流失比较严重,素质性、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低、小、散”问题急需破解。农村生产性、消费性服务业总量偏小、质量偏低。
3、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温州市农村规划建设起步较晚,配套建设能力有待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社会公共服务相对缺乏,农村饮水难、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人力、技术要素较为稀缺,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农村在公共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户籍制度、环境污染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深层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4、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温州市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较为突出,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8: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欠发达地区量大面广,据2008年统计,全市有低收入农户集中村1168个、低收入农户21万户53.6万人口,约占全省六分之一;32.4%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人均收入尚低于2500元。山区半山区与沿海平原地区之间、县域经济与城市经济之间的发展差距呈扩大趋势。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两个趋向”的判断,全面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方略,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城乡融合和城乡一体化进展,努力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城乡,发展农村。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制度障碍,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不断增强农村经济实力,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新农村建设,政府是主导,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设计者、指挥者。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抓好思想统一、政策规划、项目安排和组织保障。农民是主体,是新农村建设的决策者、建设者、管理者、受益者。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依靠农民,发动农民,切实做好农民的动员、组织、引导和示范工作。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要统一协调,相互配合。
3、统一规划,梯度推进。统筹生产力发展和人口布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形成科学合理的城乡统筹规划、农村产业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各类规划的配套衔接。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准确把握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分清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梯度推进。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兼顾高、中、低不同规划标准,不搞一刀切。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根据各地农村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立足乡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保持文化传统,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5、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坚持先易后难、抓好试点,再总结经验、示范推广;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分类推进、重点突破;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违背客观条件和群众意愿强行硬推。
三、建设目标
1、规划总目标。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总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进一步得到优化、壮大和提升,村镇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较大改观,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格局逐步完善,基层党组织民主管理和引领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农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社会风尚日趋良好,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城乡差别、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见表1)
2、分目标(数据均为2015年的目标值)
——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达到90亿元。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18亿斤。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田设施标准化率达到75%以上,农机化综合服务水平达85%。现代农业功能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建成60个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个现代农业综合区、30个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20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农业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家,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达到150家。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科技支撑力不断增强,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基本形成,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繁荣兴旺的农村经济。农村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农村一产增加值比重保持稳定,农产品深精加工业比重大幅提高;二产产品结构明显改善、产业集聚度和层次明显增强;三产比重明显增加,农村生产流通、商业贸易、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农民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达7%以上,达到15000元。
——科学合理的村镇体系。按照城镇发展规律和区域经济布局的要求,优化村镇布局,推进村镇建设,逐步形成以中心镇、中心村为核心,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健全、人居环境整洁、生态环境良好的村镇格局。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5%以上,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5%,
——整洁优美的农村社区。“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完成4200个待整治村的村庄整治,建设中心村300个以上;农村交通、通讯、水电、垃圾污水处理、生产生活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初步建成市、县、镇、村“四级联创”的农村生态体系;建立和形成农村社区环境维护长效机制。
——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信息、保障等公共服务不断加强,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格局。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基础教育;逐步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显著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农村文体等公共服务有长足进步。
——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深入实施“欠发达地区共同跨越六大行动”战略,“农业产业化、工业生态化、旅游主业化、城乡一体化、就业多样化、帮扶社会化”成效显著。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超过6500元。
——城乡协调的发展体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基本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和发展格局,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消除,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日益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2.7以下,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介于0.3至0.4之间。农村金融体制、生产经营体制、社会事业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并取得明显成效。
——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广泛重视,农民思想道德和职业技能得到显著提升,社会主义荣辱观、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得到大力宣扬,农村普遍营造出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第三章 主要内容
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扣“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要求,重点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二三产业、推进村镇建设、发展公共事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区域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培育新型农民等八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全力加以推进。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
1、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增加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支农资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为重点,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生产提供基本保障。
一是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依法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确保18亿斤粮食年生产能力。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开展土地整治,改造丘陵山区中低产田,累计建成180万亩标准农田。积极开展滩涂生态围垦工程,重点推进温州半岛浅滩一期、二期工程和各县(市、区)围垦工程,合理开发利用海涂资源,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深入实施“百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沃土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培肥改良、农艺修复、农牧结合等措施,促进耕地用养平衡,切实提升土壤地力。
二是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大“515防洪保安工程”投入,重点抓好鳌江流域、瓯江支流楠溪江流域的防洪设施建设,建成高标准的城镇防洪工程体系。切实做好海塘、山塘、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和改造。深入开展农村河道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疏浚内河河道,改善河道生态,增强防汛抗旱能力。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大中型灌区及重点小型灌区的骨干渠道、泵站装机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灌溉和排涝能力,增加旱涝保收面积。
三是加快标准化鱼塘改造和标准渔港建设。重点建设国家级中心渔港(温州中心渔港、苍南舥艚渔港)和一批重点渔港码头。全面实施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渔船节能降耗工作和稻鱼共生生态系统建设。加强水文、气象和地震监测能力建设,健全自然灾害的预案体系和预警网络,切实提高农业防洪防灾能力。
2、推进现代农业功能区建设。科学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根据资源禀赋和传统产业特色,科学规划区域范围、产业重点、配套设施和用地,全面推进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畜牧、渔业等农业功能区建设。累计建成60个核心面积1000亩以上,辐射面积5000亩的农田设施完善、农田质量提升、生产技术先进、服务体系健全的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个核心面积2万亩以上、辐射面积5万亩的主导产业布局合理、要素高度集聚、多功能有机融合、循环清洁生产、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农业综合区,30个核心面积3000亩以上、辐射面积1万亩的主导产业突出、布局集中连片、生产设施先进、产品优质安全的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200个核心面积500亩以上(省级项目为1000亩以上)、辐射面积3000亩的产品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品牌效应突出、经济效益领先的特色农业精品园。各类园区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单位产出率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大力加强功能区内道路、排灌、电网、库房等基础设施和土壤地力、生态环境及产品质量等检验检测管理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作模式创新,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加快完善面向农业功能区的投入机制、金融信贷、土地流转、合作组织建设等配套服务体系。
3、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一是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深入实施《温州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按照特色、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培育粮食、水产品、蔬菜、水果、畜产品、茶叶、竹笋、花卉苗木、食用菌、油茶等特色主导产业,累计建成规模化、专业化的优质特色农业基地250万亩以上。综合协调林牧渔业,因地制宜发展林业和畜牧业,大力发展渔港经济,重点抓好外海远洋捕捞、特色养殖产业、水产原良种产业和休闲渔业。林、牧、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稳定在2.5%、20%和35%左右。(见表2)
二是加快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业。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继续实施农业“百龙工程”,培育发展一批有品牌、上规模、联基地、带农户的加工型、外向型骨干龙头企业,累计建成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0家,其中,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35家,年产值和营销额超亿元的龙头企业30家。大力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知名度。加强水产、水果、蔬菜、畜禽、粮食、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大力扶持瑞安东山埠、乐清蒲岐、苍南舥艚等水产品加工基地,重点建设温州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等系列农产品加工园区,力争入园企业超过100家以上。各县(市、区)根据资源优势建立1至2个农产品特色加工园区,逐步形成区域农产品加工企业群体化。到2015年,全市农产品加工率达到70%,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见表3)
三是发展开放型农业。按照“有限区域,无限发展”的思路,实施农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立足现有外拓基地,坚持“市场化运作、多元化发展”思路,力争在江西、安徽、黑龙江、吉林、江苏等地建成八大粮源基地和一批农产品或农产品加工基地,形成“两头在外、中间在内”跨区域产业化经营格局。加大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重点培育20家年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向型骨干龙头企业,年农产品出口额超过2.5亿美元。加大农业“引进来”力度,不断引入市外资金、技术、人才及管理经验。农业招商引资争取累计协议利用外资8000万美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4000万美元。
4、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设施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节水节能、种子种苗、物种保护、疫情防治、生态安全、防灾减灾等装备设施、应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校的科技创新功能,农村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达5人。健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全面推行责任农技员、首席推广专家、科技特派员制度,稳定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大力推进科技示范县、科技示范乡镇和科技示范户行动计划,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5、创新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改革和创新农业综合服务体制,推进组织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形成以专业化、规模化、企业化的家庭农场经营与专业合作社、协会、龙头企业服务相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形成包括技术、信息、信贷、销售、加工等多种服务职能,覆盖全市各县(市、区)、乡(镇)主导产业以及60%以上农户的合作组织体系。整合涉农部门资源,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三农”信息服务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推行标准化建设,强化生产全过程的检测和监控,建立农产品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科学统筹农村产业规划,提升二三产业发展水平
1、发展壮大农村二产。围绕产业总体布局,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大力实施特色产业集群式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农村第二产业的竞争力。
一是大力推进乡镇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以重点项目、知名品牌、优势产业为龙头,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管理、健康发展,形成多个区域的产业特色优势和一批以中心城镇为依托的主导产业生产基地,改变农村工业“低、小、散”状况。结合沿海产业带发展战略,全力发展临港工业,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改造提升优势轻工产业。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家庭加工业和来料加工业,形成以区域化的产业带和加工企业群为依托的农村特色块状经济。
二是加快乡镇企业和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企业自主创新为核心的技术进步机制,加快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知名品牌,打造品牌经济。进一步提升服装、鞋革、低压电器等传统产业的特色优势,发挥专业市场优势,实行工贸结合、产销联合,努力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协作水平。
三是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再创机制优势。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加大资产重组力度,鼓励发展股份合作企业。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联合、股份合作、收购、托管等形式,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提高乡镇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坚持扶优扶强,鼓励大中型乡镇企业组建集团,促使一批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重点骨干企业股票上市。
2、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积极引导城市服务产业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农村生产流通、商业贸易、休闲旅游等服务业,完善布局、扩大总量、优化结构、创新体制。
一是强化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建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中心、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为骨干、各地农贸市场为基础的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加快“北粮南运”、“江海联运”、“粮食中心市场”等工程建设,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储备体系和安全预警系统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实施农产品批发和农村农副产品中心市场改造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的茶叶、仔猪、柑桔、水产、蔬菜、食用菌、花卉、竹木等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突出浙南农贸市场、温州菜篮子集团农产品市场、浙南花卉产销中心、瓯北乌牛镇农产品交易市场、瓯北农贸市场、温州浙闽副食品商城、浙闽土特产批发中心、浙南花卉产销中心等集团型农副产品市场和瑞安水产品城、苍南水产品市场、温州水产城、乐清蒲歧水产市场、温州禽蛋交易市场等区域特色专业市场。创建温州农产品物流中心,建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拍卖市场、期货市场多层次市场有机结合,实物交易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切实加强各市场的冷冻、冷藏、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增强市场的配套服务功能和生产导向功能。实施农产品“温州名购计划”,鼓励到全国大中城市及境外建立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健全农产品销售网络。到2015年在全国建立100家、在世界华人主要聚居国家(或地区)的主要城市建立30家温州名特优农产品营销中心。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
二是结合“菜篮子工程”,建设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农贸市场。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放心粮油进农村”等工程,逐步提高农村商业网点覆盖面、商品统一配送率和商店服务水平,构建农产品购销、农资、日用品、各类生活服务“四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商业服务网络,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90%的行政村。积极发展物业管理、保洁保安等社区服务业。壮大农产品购销组织、经纪人队伍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市场流通主体。进一步完善发展要素市场,加快技术、人才、劳动力、信息、资本等市场建设。
3、加快发展农村旅游业。充分发挥农村山水景观、田园风光、民俗文化、森林公园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村休闲旅游业和森林生态旅游业。立足“一核两带四板块”的旅游空间格局,整合雁荡山、楠溪江、百丈漈—飞云湖、南麂岛、洞头、玉苍山—滨海等景区资源,打造商务会展、海洋旅游、休闲度假、山水观光、瓯越文化、红色旅游等品牌。加快开发“农家乐”、“渔家乐”等休闲观光农(渔)业,建成25个多功能休闲农业园区和300个农业观光型、民俗文化型、特色餐饮型、民宿度假型、森林休闲型的旅游特色村(点),大力拓展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带动能力。
三、全面优化村镇布局,推进村镇建设
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村镇总体布局,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升中等城市水平、择优发展小城市、积极培育中心镇、中心村,逐步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梯度推进、整体发展的区域性城市化格局,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服务健全、环境整洁、生态友好的农村新社区。
1、完善村镇建设规划。按照村镇发展客观规律和区域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科学安排村镇布局、农田保护、产业聚集、基础设施、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大力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适当调整一般建制镇,合理撤并一批规模较小的乡镇。落实强镇扩权政策,加快中心镇发展,提高中心镇集聚、辐射功能。深入开展中心村培育工程。通过拆迁新建、合并组建、移民迁建、保护修建、整理改建和环境治理等形式,加快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迁移高山村、改造城中村工作,形成规模适度、集聚合理、梯次优化的村居布局。树立“经营村庄”的理念,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详规,村庄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产业机构、文化遗产等专项规划配套,科学设计生活、生产、生态等功能区,合理布局教育、文化、娱乐、办公等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特色村。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全额出资建设、政府集体分担养护”的原则,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统筹推进农村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住宅美化和生产生活信息化。
一是全面实施康庄工程,实现“乡乡公路硬化”和“村村通公路”。全市重要县道达到二级公路标准,乡道达到四级标准以上,村道达到准四级以上,通村公路等级率、硬化率均达到99%以上。深化农村公路提升计划,加快农村联网公路建设,支持村内道路硬化。加大森林公园和林场的通景公路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和线路公交化改造,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公路交通状况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二是继续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快洞头陆域引水、楠溪江引供水、珊溪水利枢纽平苍供水等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的大网供水覆盖面,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积极推进农村电气化改造工程,实现户户通电和村内道路、公共场所路灯亮化,建成一批新农村电气化县(乡、镇、村)。
三是加大农村改厕力度,积极探索农村改厕与庭院生活污水处理相结合的模式,村内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全面改造农村危漏房、土坯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农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92%。
四是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121”工程。大力整合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农民信箱”、温州农网等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建设农业综合信息平台、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成完善的农村信息化支撑体系和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
3、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深入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大力开展以村道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和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大整治,完成4200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85%以上行政村达到整治村标准。加快农村生态养殖功能区建设,加大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力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全面启动中心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实施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建立“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置”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15%。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维护的长效机制。
4、强化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农村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大力推进森林村镇、绿化示范村、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等工程建设,构筑市、县、镇、村“四级联创”的生态建设体系。一是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强区域生态公益林扩面和重点生态公益林示范提升工程,加快重点防护林体系和平原绿化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碳汇林业,逐步提高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全市累计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400万亩,营造碳汇林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1%,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60%的乡镇建成省级生态镇或达到省级生态镇建设标准,建成5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加大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力度,加强对森林功能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二是持续推进“一江二业十六区”环境污染整治,切实抓好鳌江、飞云江、瓯江及温瑞塘河等流域的治理和制革、化工、电镀等行业的环境污染治理,确保市域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抓好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环境辐射等污染的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健全环保准入和考核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三是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和能源生态建设,全面实施太阳能、沼气和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利用工程,完成200个新能源生态示范村建设工程和170万农户清洁能源推广工程,稳步提升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
四、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大力推进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建设,突出抓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项目,构建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格局。
1、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全面实施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食宿改造工程、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市“教育六项工程”(办学条件提升工程、食宿改造工程、教育资源工程、教育结对扶贫工程、人才素质工程、教育经费保障工程),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办学水平。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到95%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0%以上,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标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占有率达到85%。
扶持和规范学前教育发展,巩固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高标准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农村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8%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强化对农村学校收费的规范和监管,切实减轻农民教育负担。深化农村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
大力发展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与特色产业相关的职业教育。市、县两级财政落实专项经费用于中等职业教育项目建设,稳步提高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获取中等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建立健全农村成人教育网络,通过广播电视、函授教育、职业学校、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
2、完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监管力度,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200强”和“50强”建设,分步改造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提高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构建15至30分钟的社区卫生服务圈。
二是以提高县、乡镇卫生院(所)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水平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农村责任医师制度,加快培养社区全科医师,社区责任医生达到每千人0.5至1名。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优化双向转诊、对口支援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三大类12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富裕小康水平。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主要慢性病管理率达到80%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农村成年人体质指数良好比例达到70%以上。
四是加快推行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主,其它形式为补充,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新型合作医疗普及率达到98%以上。稳步提高筹资标准、降低起保线,规范基金管理,完善补偿机制,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3、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各级政府统筹规划,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全市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基层文化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方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村文化产品。积极扶持农村自主文化活动,繁荣农民群众文艺创作。深入实施文化人才培育计划,大力培育农村文艺骨干和文化经纪人。切实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全市建成8个以上全国或省级文化先进县(市、区)、300个“浙江东海文化明珠”和“温州市金海岸文化网工程”、400个省(市)文化示范村(社区)、400个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村文化阵地覆盖面、文化资源利用率、文化服务能力等主要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进“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建设多层次的健身设施和群众性体育组织网络。全市创建100个省体育强镇、800个体育特色村、250个乡镇农民体协、4000个村级农民体协,小康体育村比率达到75%,农村居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
4、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按照“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上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以上。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失涂失海渔民的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即征即保”。
二是不断完善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城乡生活保障标准联动增长机制,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控制在1:1.5以内,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控制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至35%之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三是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网,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办法,切实加大对农村特困人员的救助力度,逐步提高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和法律救助水平。农村“五保户”和孤老优抚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农村老年服务体系和社区老年服务网络,积极探索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建成完善有效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
五、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机制
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先锋工程,扎实推进“三级联创”,市级“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支部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60%以上。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深化“落实三真、关爱基层”活动,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城乡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深入实施“万名农村党员示范岗”、“一村一名大学生”、“乡镇农村工作指导员专职化”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长效调解机制。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致力于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共青团支部、妇女会、治保会等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基层组织的整体作用。切实加强农村社区、社团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等领域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2、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制度,保障农民民主政治权利。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落实“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广村委会直选、一事一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农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程度达到85%以上。进一步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约束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探索改进农村党组织的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创新农村民主管理形式,实现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深化“民主法治村”、“平安乡村”等创建活动,“民主法治村”创建率和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5%,“平安乡镇”、“平安村”达标率均达到95%。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处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从严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清除地方流氓恶势力,农民对于社会安全满意度达到90%以上。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预基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
六、努力协调区域发展,实现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
持续推进“共同跨越六大行动”战略,发展欠发达地区经济产业,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解决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问题,全面推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加强产业培育。充分挖掘欠发达地区的资源优势,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生态化、旅游主业化。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以茶叶、笋竹、田鱼、中药材、食用菌、高山蔬菜、食草动物、名优水果、花卉苗木、油茶、海产养殖等特色农副产品为重点,培育一批区域化布局、组织化联结、专业化生产的效益农业强村,重点培育100家扶贫龙头企业和400个效益农业示范村。坚持“适度、适当、适宜”的原则,以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水资源利用、矿产资源和旅游产品开发为重点,培育10个生态工业基地乡镇和200个来料加工专业村。推进旅游主业化,科学制定欠发达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加大旅游产业建网、连线力度,重点扶持“浙南(平阳)抗日根据地”、翠微山烈士陵园等10个红色旅游精品项目和10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按照“适当开发与加强保护并重”的理念,加快海岛地区发展。
2、突出环境优化。综合运用项目优先和政策倾斜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的扶持力度,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环境。一是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就近安置”的原则,以整村搬迁为主要形式,引导高山、远山、库区、海岛和地质灾害频发地区人口向中心镇、中心村搬迁集聚,加快开展安置房、下山移民点和脱贫小区建设。累计完成“整村迁移、下山脱贫”100个村,实现跨区域移民20万人。二是按照“建设大交通、实施大项目、改善大环境”的要求,大力加强欠发达地区的水利、交通、电力、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推进欠发达地区的教育、科技、卫生、保障等社会事业。欠发达地区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等级公路通村率、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98%以上,公交通村率达到75%以上,行政村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新型合作医疗普及率达到95%以上。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灾害救助等水平逐年提升。
3、推进多样化就业。健全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强化农民劳动技能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转业就业能力。累计培训欠发达地区农民30万人,转产转业10万人,其中,低收入农户劳动力6万人,转产转业2万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积极扩展劳务输出空间。建立和完善各级劳务输出服务组织,加强劳务信息交流,规范劳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4、加大社会化帮扶。加大公共财政支出的倾斜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左右的扶持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切实增强对欠发达地区项目布局、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重点加强山海协作苍南灵江、泰顺彭月、文成樟山等工业功能区建设,鼓励沿海发达地区优势企业通过控股、参股、收股、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实现跨地区资产重组和优势企业扩张。积极开辟体外工业园区,健全协作机制,逐步形成与发达地区优势互补的合作新格局。继续落实“1+12”帮扶政策,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挂钩扶贫,丰富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办法。通过“资源开发到村、承包经营到户,扶贫项目到村、资金落实到户,支柱产业到村、种养计划到户”的发展方式,切实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不断创新体制和机制,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障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发展动力和制度保障。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以“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理顺乡镇机构职权关系,合理配置乡镇机构,创新乡镇事业机构运行机制。按照“转变职能、完善服务”的要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公平发展。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清理核实乡村债务,摸清底数,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措施和方法,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债务。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社区股份制改革,逐步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分配制度,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推广村级组织运行保障经费一事一议制度。
2、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制度,加快构建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社区互助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确保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每年支农贷款额度不低于贷款总额的70%,逐步增加中长期支农贷款比重。创新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快农村信用社股份化改革步伐,不断拓宽信贷支农渠道。完善中小企业和农业贷款风险机制,积极发展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创新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积极探索林权、住房和用益物权抵押融资等形式,健全信贷担保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便农支付工程”,优化农村金融网点布局,提高农村支付结算工作效率。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渔船保险等经营模式,建立健全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业务,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与服务。
3、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按照“三权分离”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林权流转、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置换办法,依法保障农民的用益物权。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建设,保障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收益。深化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用补偿办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
保障农民就业创业的各项权利。深入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清除各种政策性歧视,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集体工资协商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切实做好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监管和服务工作。
八、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塑造农村良好社会风尚
充分发挥农村人力资源优势,增加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大力加强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素质和现代文明素质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持。积极推进农民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的转变,营造农村科学、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1、培育新型农民。以建设学习型社会为载体,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培育农民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整合各级教育培训资源,深入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切实改进培训方式,延长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推进农民培训的战略性、质量型转型。累计完成培训农民105万人,其中,专业农民20.5万、转业农民36万、务工农民39万、农村预备劳动力9.5万,转移就业率和再培训就业率80%以上。
2、塑造良好社会风尚。结合农村实际,积极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增强农民的发展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广泛开展“双千结对、共建文明”、“三讲一树”(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以及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等多层次、多样化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村文明与和谐程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规民约”,强化农村群众性自律行为规范,努力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良好风尚。加强农村生育文化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深入开展农村各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坚决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营造农村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党政主导、农民主体、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体系。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齐抓共管、逐级负责的领导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新农村建设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建立健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规划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各县(市、区)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规划,科学把握好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方向和工作节奏,建立任务明确、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谋新农村建设。(见表4)
二、增加投入
贯彻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三农”投入增长机制,保障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强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机制,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逐步形成市区县财政连续、稳定、规范的支农政策和制度。严格做到中央强调的“三个高于”、“三个调整”的要求,切实落实省里规定的“五不减、一扩大”、“九个加大”、“三个新增”等政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新农村建设的范围。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托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不断拓宽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小额贷款组织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社会投入机制,发挥温州市社会资本雄厚的优势,综合运用政策与经济杠杆,拓宽引资入农渠道,共同推进农村发展。
三、强化监督
严格落实“市级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区)负责组织推进、乡镇负责实施督促、村组负责落实建设”的层层监管责任机制,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监管责任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建设项目扎实有效运行。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规划制定、深入发动、政策扶持和督促落实工作,着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职能部门要自觉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协作;乡镇、村两级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一线建设。切实完善新农村建设项目公示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公开、公正、公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制度,村镇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以推进一线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检查指导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市委、市政府要及时综合分析并修正完善决策。实行督查结果与排名通报、以奖代补、限期整改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督查成效。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广泛动员
各级党委、政府、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导向,精心部署,广泛动员,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农村系列文化阵地,采取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原则要求和主要任务,用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感召农民、吸引农民;深入报道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思路、好经验、典型村庄和先进事迹,用新农村的美好前景激励农民、团结农民。充分动员和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处理国家扶持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组织,定期进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交流、学习和宣传,鼓励和引导各行各业关心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浓厚氛围。
附表
表1 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指标表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
属性 |
2009年
实际值 |
2015年
目标值 |
备注 |
|
一、生产发展 |
|
|
|
|
|
|
1 |
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预期性 |
132.7 |
145 |
年均增长1.5% |
|
2 |
农业增加值 |
亿元 |
预期性 |
79.8 |
90 |
年均增长1.5% |
|
3 |
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 |
% |
导向性 |
|
≥55 |
|
|
4 |
粮食年生产能力 |
亿斤 |
导向性 |
18.9 |
≥18 |
|
|
5 |
优势特色农业基地 |
万亩 |
导向性 |
|
>250 |
累计数 |
|
6 |
现代农业功能区 |
个 |
导向性 |
|
100 |
累计数 |
|
7 |
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
家 |
导向性 |
164 |
200 |
累计数 |
|
8 |
农产品加工率 |
% |
导向性 |
|
≥70 |
|
|
9 |
农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度 |
万美元 |
导向性 |
|
4000 |
累计数 |
|
10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导向性 |
|
≥60 |
|
|
11 |
市级以示范性专业合作社 |
家 |
导向性 |
|
200 |
累计数 |
|
12 |
商业服务网络村覆盖率 |
% |
导向性 |
|
>90 |
以行政村为单位 |
|
二、生活宽裕 |
|
|
|
|
|
|
13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预期性 |
10100 |
16000 |
年均增长8% |
|
14 |
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 |
元 |
预期性 |
|
6500 |
|
|
15 |
城乡居民收入比 |
|
导向性 |
2.77 |
<2.7 |
|
|
16 |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
导向性 |
0.46 |
<0.35 |
|
|
17 |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 |
% |
约束性 |
97.0 |
>98 |
|
|
18 |
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达标率 |
% |
约束性 |
|
>95 |
以县为单位 |
|
19 |
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导向性 |
|
>100 |
累计数 |
|
20 |
农村“五保”和孤老优抚集中供养率 |
% |
预期性 |
|
100 |
|
|
三、乡风文明 |
|
|
|
|
|
|
21 |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
% |
预期性 |
|
>98 |
|
|
22 |
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预期性 |
|
≥9 |
|
|
23 |
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
万人 |
约束性 |
99 |
105 |
累计数 |
|
24 |
基层文化设施覆盖率 |
% |
导向性 |
|
100 |
以行政村为单位 |
|
25 |
生态殡葬覆盖率 |
% |
约束性 |
|
100 |
以行政村为单位 |
|
26 |
农民对社会安全满意程度 |
% |
导向性 |
|
>90 |
|
|
四、村容整洁 |
|
|
|
|
|
|
27 |
行政村环境整治合格率 |
% |
约束性 |
|
>85 |
累计数 |
|
28 |
新建中心村 |
个 |
导向性 |
|
300 |
累计数 |
|
29 |
省级生态乡镇达标率 |
% |
导向性 |
48.9 |
60 |
累计数 |
|
30 |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
个 |
导向性 |
1 |
5 |
累计数 |
|
31 |
通村公路等级化率 |
% |
约束性 |
|
>99 |
以行政村为单位 |
|
32 |
自来水普及率 |
% |
约束性 |
|
>98 |
以行政村为单位 |
|
33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约束性 |
|
>75 |
以建制镇为单位 |
|
34 |
垃圾集中处理率 |
% |
约束性 |
|
>85 |
以行政村为单位 |
|
35 |
农村居民居住质量指数 |
% |
导向性 |
|
92 |
|
|
五、管理民主 |
|
|
|
|
|
|
36 |
“民主法治村”达标率 |
% |
导向性 |
|
95 |
累计数 |
|
37 |
“平安乡镇/村”达标率 |
% |
导向性 |
|
95 |
累计数 |
|
38 |
乡镇“五好”党委 |
% |
导向性 |
|
>95 |
累计数 |
|
39 |
村级“五好”党支部 |
% |
导向性 |
|
>60 |
累计数 |
|
40 |
农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程度 |
% |
导向性 |
|
>85 |
|
注: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农村居民居住质量指数、农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程度、农民对社会安全满意程度等综合评价指数的指标构成及其内部权重,参见国家统计局等单位制定的《农村全面小康评价标准》。
表2 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布局表
|
基地 |
基地
名称 |
区 位 |
面积
(km²) |
主要
内容 |
备注 |
|
经济林果基地 |
名优茶
基地 |
苍南桥墩 |
5 |
名优茶 |
|
|
乐清雁荡山区、芙蓉、淡溪 |
5 |
雁荡毛峰茶 |
|
|
永嘉乌牛、罗东 |
30 |
乌牛早茶 |
|
|
泰顺雅阳、万排等地 |
10 |
高山云雾茶 |
|
|
泰顺百丈周边 |
7 |
高山云雾茶 |
|
|
泰顺罗阳周边 |
3 |
高山云雾茶 |
|
|
文成平和、周山等镇 |
5 |
名优茶 |
|
|
平阳曹阳、闹村等地 |
5 |
早香茶 |
|
|
瓯海茶山、龙湾瑶溪等地 |
5 |
黄叶早茶、清明早茶 |
|
|
小计 |
|
75 |
|
|
|
名柚基地 |
永嘉碧莲、大箬岩地区 |
15 |
早香柚 |
|
|
苍南马站周边地区 |
30 |
四季柚 |
|
|
小计 |
|
45 |
|
|
|
杨梅基地 |
文成珊溪、上林等 |
15 |
|
|
|
瓯海茶山、龙湾瑶溪 |
15 |
丁岙杨梅和大岙溪杨梅 |
|
|
永嘉澄田周边 |
15 |
桥头杨梅 |
|
|
瑞安、瓯海在桐溪交界处 |
5 |
|
|
|
瑞安沿飞云江流域西部山区 |
10 |
高楼杨梅 |
|
|
小计 |
|
60 |
|
|
|
干果基地 |
文成百丈漈、公阳等 |
10 |
板栗 |
|
|
乐清城北西面山区 |
6 |
红柿 |
|
|
永嘉东皋周边 |
15 |
红柿 |
|
|
苍南桥墩周边 |
8 |
红柿 |
|
|
文成中部玉壶、黄坦、珊溪等山区 |
15 |
|
|
|
泰顺新浦地区 |
15 |
板栗 |
|
|
永嘉荆州附近山区 |
15 |
板栗 |
|
|
小计 |
|
84 |
|
|
|
柑橙基地 |
乐清大荆北部山区大清柿i |
10 |
蜜橘 |
|
|
永嘉岩坦周边山区 |
5 |
脐橙 |
|
|
瓯海三垟 |
3 |
瓯柑 |
|
|
小计 |
|
18 |
|
|
|
珍稀
果品
基地 |
泰顺碑牌 |
10 |
猕猴桃 |
|
|
文成南田、二源、十源等高山乡镇 |
20 |
高山雪梨、板栗 |
|
|
乐清虹桥、芙蓉等,永嘉西溪乡 |
10 |
枇杷 |
|
|
油茶基地 |
苍南桥墩、文成东溪 |
- |
油茶 |
|
|
小计 |
|
40 |
|
|
|
基地 |
基地
名称 |
区 位 |
面积
(km²) |
主要
内容 |
备注 |
|
经济林果基地 |
中药材基地 |
泰顺罗阳及周边 |
10 |
|
|
|
苍南五凤、观美等 |
5 |
|
|
|
瑞安陶山、湖岭等 |
5 |
|
|
|
永嘉徐岙、陡门乡等 |
5 |
|
|
|
瓯海北林及周边 |
5 |
|
|
|
小计 |
|
30 |
|
|
|
速生林基地 |
永嘉黄南、溪下、潘坑、大岙、表山一带 |
60 |
|
|
|
文成石垟林场周边一带 |
60 |
|
|
|
泰顺乌岩岭周边一带 |
60 |
|
|
|
苍南浦亭周边一带及藻溪 |
60 |
|
|
|
小计 |
|
240 |
|
|
|
竹笋两用林 |
泰顺司前等地 |
20 |
|
|
|
苍南莒溪、平阳青街等地 |
10 |
|
|
|
文成双溪等地 |
10 |
|
|
|
永嘉张溪、黄南等地 |
25 |
|
|
|
小计 |
|
65 |
|
|
|
蔬菜花卉基地 |
蔬菜基地
(高山) |
文成南田地区 |
20 |
|
|
|
文成大峃周边 |
10 |
|
|
|
泰顺柳峰及周边 |
5 |
|
|
|
泰顺筱村及周边 |
10 |
|
|
|
泰顺罗阳周边 |
5 |
|
|
|
永嘉茗岙 |
5 |
|
|
|
永嘉枫林周边 |
5 |
|
|
|
蔬菜基地
(平原) |
沿海城市近郊的平原地区 |
120 |
|
|
|
小计 |
|
180 |
|
|
|
马蹄笋基地 |
平阳凤卧、闹村等地 |
50 |
|
|
|
平阳昆阳地区 |
10 |
|
|
|
平阳腾蛟周边 |
10 |
|
|
|
苍南桥墩、灵溪、赤溪等 |
20 |
|
|
|
瑞安龙湖周边 |
10 |
|
|
|
小计 |
|
100 |
|
|
|
花卉
基地 |
瓯海仙岩、丽岙地区 |
3 |
花苗培育 |
平原花卉 |
|
乐清仙溪镇 |
3 |
花卉种植 |
山区花卉 |
|
苍南灵溪南部地区 |
10 |
花卉种植 |
平原花卉 |
|
泰顺雅阳 |
2 |
花卉种植 |
山区花卉 |
|
小计 |
|
18 |
|
|
|
基地 |
基地
名称 |
区 位 |
面积
(km²) |
主要
内容 |
备注 |
|
畜禽
养殖
基地 |
畜禽养殖基地 |
永嘉西部,以巽宅、石染为主 |
— |
|
|
|
瓯海西部山区,以西岸乡为主 |
— |
|
|
|
瑞安西部山区 |
— |
|
|
|
文成东北部,以黄坦、南田为主 |
— |
|
|
|
泰顺中南部 |
— |
|
|
|
苍南南部,以矾山、藻溪为主 |
— |
|
|
|
沿海平原城郊结合部 |
— |
|
|
|
小计 |
|
— |
|
|
|
水产
养殖
基地 |
乐清湾养殖基地 |
乐清湾海域 |
60 |
特色
海产品 |
|
|
洞头养殖基地 |
分散于主要岛屿周边 |
10 |
特色
海产品 |
|
|
瓯飞滩养殖基地 |
瑞安、龙湾滨海地区 |
55 |
特色
海产品 |
围涂新增造地及浅海养殖 |
|
江南养殖基地 |
鳌江下游南岸 |
30 |
特色
海产品 |
围涂新增造地及浅海养殖 |
|
大渔湾养殖基地 |
大渔湾地区 |
35 |
特色
海产品 |
|
|
沿浦湾养殖基地 |
苍南沿浦湾 |
20 |
特色
海产品 |
|
|
淡水生态养殖基地 |
文成、泰顺高山水域,鹿城、瓯海、永嘉、乐清、瑞安、苍南、平阳等平原水网地区 |
— |
蟹类、淡水鱼 |
山塘、水库、稻田 |
|
小计 |
|
210 |
|
|
|
海洋
捕捞
基地 |
洞头鹿西捕捞基地 |
洞头鹿西 |
— |
|
|
|
洞头半屏捕捞基地 |
洞头半屏、东屏 |
— |
|
|
|
瑞安东山捕捞基地 |
瑞安东山、上望 |
— |
|
|
|
平阳下乡捕捞基地 |
平阳下乡 |
— |
|
|
|
苍南舥艚捕捞基地 |
苍南舥艚 |
— |
|
|
|
苍南霞关捕捞基地 |
苍南霞关 |
— |
|
|
|
小计 |
|
— |
|
|
|
都市
农业
基地 |
都市农业基地
(粮食基地) |
乐清石帆镇、天成乡西面地区 |
15 |
|
|
|
潘桥周边地区 |
15 |
|
|
|
瑞安马屿附近平原 |
75 |
|
|
|
平阳万全平原 |
55 |
|
|
|
麻步附近平原 |
30 |
|
|
|
苍南南部沿海平原靠山地区 |
55 |
|
|
|
小计 |
|
245 |
|
|
表3 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产品加工主导产业规划
|
类 型 |
发展方向 |
重点建设 |
2015年规划目标 |
|
水产品
加工业 |
1、海上鲜活处理
2、低值鱼类深加工
3、海藻类小包装方便食品加工
4、海洋休闲食品、佐餐食品、功能食品、活性物质提取
5、海洋药物、海洋保健品开发 |
瑞安东山埠、乐清蒲歧、苍南舥艚四大水产品加工园区 |
1、培育1-2家国家级水产加工龙头企业、2-3家省级龙头企业
2、建成较为完备的水产加工产业链。水产品加工率达到80% |
|
果 蔬
加工业 |
1、蔬菜速冻、冷冻
2、水果采后清洗、分级、打腊、包装加工量
3、酱腌菜加工水平
4、蘑菇、马蹄笋、杨梅、瓯柑等大宗产品的保鲜、贮运和加工水平
5、果蔬汁、果酒、果蔬粉、蔬菜脆片、保健山珍蔬菜和功能成分提取
6、野菜加工、森林蔬菜、特种叶汁保健饮品和天然色素提取 |
1、苍南马站长效保鲜蘑菇产业化示范项目
2、瑞安、平阳马蹄笋精深加工产业化示范项目
3、文成、永嘉、瓯海杨梅产业化示范项目、瓯柑产业化加工 |
1、培育2-3家年产值千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
2、果蔬加工的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
禽 畜
加工业 |
1、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和系列化产品开发
2、中西式低温肉制品、名肴肉食配菜系列制品、软包装制品、方便型食品
3、兔类等食草动物肉品加工和兔毛生产
4、饲料加工业 |
鹿城、瓯海、苍南特色卤制品业。 |
培育3-5家年销售5000万元,利税超300万元的大中型龙头企业 |
|
茶 叶
加工业 |
1、加大大宗茶的机械加工水平
2、普及名优茶生产加工技术
3、发展无公害茶和有机茶
4、开发速溶茶
5、拓展茶叶和茶饮料、茶文化的市场空间 |
泰顺三杯香、承天雪龙、香菇寮白毫、永嘉乌牛早、瑞安清明早、乐清雁荡毛峰等30余只名茶 |
1、培育3-5有机、绿色食品
2、形成国内具有品牌优势的茶产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出口创汇水平 |
|
皮 革
加工业 |
1、开发高档皮革、合成皮革和新型皮革化工材料
2、开拓羊皮革加工新领域
3、利用皮下脚料开发宠物食品
4、推广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
1、平阳水头、瞿溪皮革工业园区
2、温州鞋业基地 |
1、保持皮革行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2、形成皮革加工业集聚效应和环保对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态势 |
|
林木、
竹产品
加工业 |
1、发展人造板新板种、新型建材、装饰用材、小包装用材、家具制造用材等
2、开发利用经济林、森林蔬菜、森林药材、野生观赏植物资源 |
1、木制家具
2、泰顺县木制玩具、工艺礼品
3、文成县竹凉席系列产品 |
培育2-3家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龙头企业,产业总产值超过5亿元 |
|
粮 油
加工业 |
1、扶持优质米、绿色大米的生产加工,重点发展精制米、配制米、精制油
2、发展米糠油及米糠提取物
3、研制和开发粮油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功能食品、饮料饮品和各种粮油衍生品 |
1、建设浙南粮食中心市场项目
2、形成开放型的粮油加工业 |
培育1-2家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 |
|
乳 品
加工业 |
1、引进和改良奶牛品种
2、推广机械化挤奶和分散饲养、集中挤奶模式
3、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巴氏杀菌奶、酸奶、配方奶等液态奶
4、重视无抗生素奶的生产控制 |
1、建设奶源基地
2、扶持规模、品牌企业。 |
1、重点培育1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企业产值规模超10亿元
2、建立一批区域规模化生产的奶源基地 |
表4 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考核评分体系
|
项目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责任部门 |
|
评
优
前
置
指
标 |
1 |
粮食安全 |
-- |
根据市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完成粮食总产量等主要工作任务。 |
市农业局、统计局、粮食局 |
|
2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
-- |
完成市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
市统计局 |
|
3 |
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三农”增长率 |
-- |
完成市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
市财政局 |
|
4 |
计划生育率 |
-- |
完成市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
市人口计生委 |
|
主要
任
务
指
标
︵84︶ |
生产发展
(20) |
1 |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5 |
(1)新增垦造耕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按面积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2)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年度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按面积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3)完成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按面积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4)水产养殖塘标准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按面积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5)省级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镇通过省级验收得基本分1分;已启动但未通过省级验收得0.5分;未启动不得分。 |
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气象局 |
|
2 |
现代农业建设水平 |
4 |
(1)启动现代农业综合区(包括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完成工作任务得2分,未启动按比例扣分。
(2)新增农地流转面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农地流转率高于各县(市、区)平均提高幅度得基本分1分;低于各县(市、区)平均提高幅度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
市农业局 |
主要
任
务
指
标
︵84︶ |
生产发展
(20) |
3 |
特色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
2 |
比重已达到70%以上得2分,不扣分。比重未达到70%的,提高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1分扣完为止;提高百分点高于各县(市、区)平均提高百分点得1分,低于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1分扣完为止。 |
市统计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 |
|
4 |
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 |
2 |
高于各县(市、区)平均水平得基本分2分;低于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
市农业局 |
|
5 |
农村经济发展 |
4 |
(1)农业总产值增长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0.5分。农业产值增长率高于各县(市、区)平均增幅得基本分0.5分;低于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2)根据农家乐工作实绩,考核优秀得1分,良好得0.8分,合格得0.6分,不合格得0.4分。
(3)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率高于各县(市、区)平均增幅得基本分1分;低于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4)行政村连锁便利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每少1个村扣0.1分。 |
市统计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农办、旅游局、经贸委 |
|
6 |
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力 |
3 |
(1)科技经费中用于农业科技的比例达到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达到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2)完成科技特派员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每少1人扣0.1分。
(3)完成农民培训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的,90%以上按比例扣分,80%-90%扣0.5分,80%以下不得分。 |
市科技局、农办、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
|
生活宽裕
(15) |
7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6 |
(1)增长率高于各县(市、区)平均水平得基本分2分;低于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
(2)当年增加金额高于各县(市、区)平均提高幅度得基本分2分;低于的,每低10元扣0.01分。
(3)当年新增年纯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农户人数占2007年底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或累计达到60%以上)得基本分2分;低于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
市统计局、农办 |
|
8 |
城乡居民收入比 |
2 |
(1)全市最低的得1分,第二名减0.05分,依次类推。
(2)比上年有所缩小或不扩大的,得基本分1分;比上年扩大的,每扩大0.02扣0.03分。 |
市统计局 |
主要
任
务
指
标
︵84︶ |
生活宽裕
(15) |
9 |
农村教育 |
2 |
(1)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住宿费免除率达100%得基本分1分;查实1人未免除扣0.01分。
(2)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学费免除比例达到100%得基本分1分;查实1人未免除扣0.01分。 |
市教育局 |
|
10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
2 |
(1)人均筹资额达到185元得1分,未达到不得分。
(2)完成市定的人均筹资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0.5分,未完成每少1元扣0.1分。
(3)完成市定的住院补偿率年度目标任务得0.5分,未完成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
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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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
2 |
60周岁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养老金享受率达到100%得基本分2分;查到1人未享受扣0.05分。 |
市劳动和社保局 |
|
12 |
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 |
1 |
农村低保以县为单位补差达到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50%得基本分1分;低于的不得分。 |
市民政局 |
|
乡风文明
(7) |
13 |
文明村建成村数 |
2 |
(1)完成省、市级以上文明村数的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2)开展“春泥计划”活动村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1分,未完成的,每少1个村扣0.05分。 |
市文明办 |
|
14 |
农村文化建设 |
3 |
(1)新创建达标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每少1个扣0.5分。
(2)送文艺演出到农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按比例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3)送电影到农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每少10场扣0.1分。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5 |
农村体育通信设施建成率 |
2 |
(1)创建小康体育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每少1个村扣0.1分。
(2)行政村通宽带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
市体育局、信息办、电信分公司 |
|
村容整洁
(20) |
16 |
村庄整治建设 |
5 |
(1)完成村庄整治的行政村数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4分;未完成的,90%以上按比例扣分,80%-90%扣2分,80%以下不得分。
(2)完成新农村电气化村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每少1个村扣0.1分。 |
市农办、规划局、、交通局、农业局、环保局、卫生局、林业局、电力局 |
|
17 |
中心镇培育 |
3 |
根据中心镇培育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考核优秀得3分,良好得2.4分,合格得1.8分,不合格得1.2分。 |
市发改委 |
主要
任
务
指
标
︵84︶ |
村容整洁
(20) |
18 |
中心村培育 |
3 |
(1)全面启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得基本分1分,未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每少一个项目扣0.2分。
(2)完成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修编完善工作得基本分0.5分,未完成的每低1个百分点的扣0.1分;完成当年启动建设中心村的规划编制得基本分0.5分,每少完成一个村的扣0.2分。
(3)完成当年启动建设中心村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的,90%以上按比例扣分,80%以上扣0.5分,80%以下不得分。 |
市农办、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
|
19 |
强塘固房工程建设 |
5 |
(1)完成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等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按比例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2)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2分,未完成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3)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数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4)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80%以上得基本分1分,未达到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
市水利局、规划局、房管局、发改委、人保财险分公司 |
|
20 |
新解决农村人口安全饮用水人数 |
2 |
(1)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按比例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2)完成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村人口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按比例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
市水利局、市政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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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农村道路建设 |
2 |
(1)农村城乡客运一体化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完成通村公路年度计划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2)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得基本分1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
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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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民主
(5) |
22 |
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
3 |
(1)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实现率达到100%得基本分1分,查到1人未享受扣0.1分。
(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 达标率达到95%得1分,低于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3)完成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按比例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
市委组织部、民政局 |
|
23 |
民主法治村创建数 |
2 |
完成 “民主法治村”创建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2分,抽查市县级“民主法治村”每发现1个村不符合创建标准的扣0.4分。 |
市司法局 |
|
主要
任
务
指
标
︵84︶ |
保障有力
(17) |
24 |
政策扶持 |
8 |
(1)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三农”增长率完成温州市人代会预算要求的增长比例得基本分2分,低于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增长率超过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多加2.5分。此项最多得4.5分。
(2)按年度计划落实村庄整治建设配套资金的得0.5分;低于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05分。
(3)当年可用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用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得基本分2分;低于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4)涉农贷款增长幅度高于各县(市、区)平均水平得基本分1分;低于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02分。 |
市财政局、农办、国土资源局、人行温州中心支行 |
|
25 |
组织领导 |
4 |
(1)农村工作领导重视,县(市、区)委常委会、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县(市、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三农”工作每次得0.2分,此项最多1分。
(2)“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1分。
(3)将新农村建设考核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综合绩效考核得1分,没有列入不得分。
(4)及时完成市领导小组及市新农办布置的工作任务得1分,否则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每次扣0.01分。 |
市新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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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宣传教育 |
5 |
(1)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上当地电视、网络视频直播宣传“三农”每1人次得0.1分(上市级电视、网站每人次得0.2分,上省级的得0.3分);在市级主要和涉农媒体文字访谈“三农”或发表“三农”文章每1次(篇)得0.1分,省级的得0.2分。此项最多得1分。
(2)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每周自办对农或涉农栏目广播达到三档或三档以上,电视达到三档得1分,每少一档扣0.1分。
(3)农民对新农村建设满意度3分,按各县(市、区)农民对新农村建设满意度直接换算得分。 |
市委宣传部、农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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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评分(10) |
|
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
10 |
由上述6大类指标中没有评分任务的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本系统工作实际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进行评级。具体评分办法由各单位制定、市新农办审定后公布(考核内容一般不超过三项,且年底不再单独组织人员赴各县(市、区)考核)。 |
市委政法委、台办、建设局、侨办、经合办、团市委、妇联、残联、工商联、供销社、金融办、银监分局、农信联社、农发行、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消防支队 |
|
加分(6) |
1 |
体制机制创新 |
2 |
由各县(市、区)提供4项以内备选项目,经市有关部门和专家测评,认定1项创新加0.5分。 |
市新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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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产品创新 |
1 |
由市相关部门推荐各县(市、区)的农产品创新项目,经市专家组评定,认定1项农产品创新加0.3分,此项最多得1分。 |
市科技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 |
|
3 |
工作经验推广 |
2 |
(1)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等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或省委省政府的全省性会议或国家部委的全国性会议)上,县(市、区)进行经验性口头发言1次加0.5分,书面发言1次加0.25分。此项最多加1分。
(2)县(市、区)级工作做法经验获市领导批示认可并推广的加0.2分,获省领导批示认可并推广的加0.3分,获国家副总理、政治局委员批示认可并推广的加0.5分,政治局常委以上领导批示认可并推广的加1分;此项最多加1分。 |
市新农办 |
|
4 |
新闻媒体报道 |
1 |
被中央、省级主要媒体介绍推广与新农村建设有关的各县(市、区)正面做法经验,分别一次加0.2、0.1分。 |
市新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