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09年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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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7-06 00:00:00 来源:温州市财政(地税)局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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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企〔2010〕307号
市港航管理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09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浙财建〔2010〕102号)精神,现将温州市2009年中央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计划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加有关单位2010年“2140402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农村渡口渡运)、“2140403对出租车的补贴”预算指标(详见附表)。同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明确补贴口径,中央油价补贴范围和补贴用油量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岛际和农村水路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0〕24号)执行。
二、根据省厅下达的用油量,请你们尽快核对并制定行业补贴分解落实方案,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要按照中央政策规定,做好对广大补贴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密切关注调价后的社会反映,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或向上级部门反映,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将分解落实方案分别报市财政局和市交通局。
附件:温州市2009年中央财政油价补贴分行业分配明细表
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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