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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瓯海区丽岙镇等6个乡镇为
温州市教育强镇的通知
温政发〔 2010 〕5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强镇评估验收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验收,瓯海区丽岙镇等6个乡镇的教育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主要指标基本符合“温州市教育强镇”标准。市人民政府决定,命名瓯海区丽岙镇,瑞安市枫岭乡,永嘉县大若岩镇、鲤溪镇、岭头乡,平阳县怀溪乡6个乡镇为“温州市教育强镇”。

  希望上述乡镇再接再厉,开拓进取,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促进我市农村教育均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八月四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主题词: 教育 乡镇 通知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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