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了定金后 发生纠纷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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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大 中 小 ] 日期:2010-08-31 07:35:5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日报 |
很多人都知道,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的定金,若一方违约,是不得返还的。但你知道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款的20%这一法律规定吗?本报瓯网瓯柑论坛举办的“律师在线”活动,不少网友的提问中就涉及到了这一法律规定。
网友问:我在一家商店看中了一款厨房缩门,与老板讲好每平方米的价格是450元。在老板的要求下我交了500元定金,缩门的价格预计在1500元。后来,该店测量师傅来我家,提出缩门是不含线条的,如果含线条要多加600元,但老板那天没有提及这事。这个价格超出我的预算,我想退回定金。我查看了《担保法》,其中提出定金是不能退还的,但是第91条中说:“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我想问:第一,我没有注意签字的纸上是否有“定金概不退还的字样”,老板也没有事先说明提醒,此合同生效否?第二,若不能退定金,那么依据第91条,我支付的500元占总体门价格的33%已经超出定金范畴,那么我能否要回多出的定金?
攀远律师:对于第一个问题,因为这个不属于格式条款解释的范畴,而且定金性质上相当于担保,所以出卖方是没有义务说明定金到底是什么东西的。
第二个问题,定金最多只能收取总标的额的20%,多余部分一般认定为预付款,可以因为合同解除等原因要求退还。所以你可以要求退还超出定金范围部分的价款。
网友问:今年4月份,我朋友到某家车行买车,没现货,所以签了合同约定5月10日提车,朋友交了4万元的预付款。但是,到了约定时间,车行没有通知他去提车。我朋友打电话过去,他们一直借故拖延。后来车行说有辆导航版的车,以原价给我朋友。可我朋友不喜欢带导航的。请问,这车我朋友不想买了,车行是不是要赔钱?
攀远律师:按照你所说,车行已经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4万元的预付款是否是定金,如果是定金,则定金应该双倍返还。另外,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则你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违约责任索赔的方式。(记者 胡荣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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