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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延至年底
 
字体:[ ]    日期:2010-09-07 06:27:2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9月6日获悉,我市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该项政策实施期限由今年5月31日延长至12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受理期限由6月30日延长至明年1月31日;具体政策、操作办法仍按原办法执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已定于本周四受理业务。

  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表示,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精神。据悉,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期间,将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可享受财政补贴。这里的“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

  交售旧车的范围包括: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等。

  根据规定,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分报废老旧汽车和报废“黄标车”。其中,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是:报废中型载货车,补贴6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补贴5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补贴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补贴5000元。

  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是:报废中型载货车,补贴6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补贴5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补贴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补贴5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补贴4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补贴3000元;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补贴6000元。

  据统计,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全市以旧换新申请补贴共计2921辆,其中淘汰黄标车1430辆、老旧汽车1491辆。这些黄标车以及老旧汽车的淘汰更新,提高了汽车能效水平,对于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肖新华 林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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