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更好地服务温州转型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省部属在温单位。

  二、主要目标

  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市机关工作达到“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佳、评价最好”的水平,实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具体目标是:“更高、更快、更好”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一日事一日毕”的良好习惯自觉养成;机关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要求更加明确,手续更加便捷,过程更加透明;机关办事速度大大加快,各类审批时限在去年基础上压缩30%,其他事项办理时限压缩30%以上;机关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升。

  三、实施内容

  所有公务事项都应该推行即办制。根据公务事项办理难易程度,实行科学分类、区别对待。

  一是简单事立即办。凡是属于程序简单、不需要集体研究、单个部门可以独立办理的事项,应当场或当天办结,做到当天事当天办、一日事一日毕。

  二是复杂事限时办。凡是属于程序复杂、需要集体研究、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或需上级审核批准的事项,应立即启动办理程序,做到并联办理、限时办结。

  三是特殊事紧急办。凡是属于上级部门和领导有特殊要求或情况紧急的事项,应迅速办理,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四、实施方法

  1、注重教育引导。今年上半年,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从政理念教育,开展以“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为基本要求的公务员精神教育,开展机关精神和机关工作人员核心价值观讨论活动,引导广大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为推行即办制奠定思想文化基础。

  2、规范即办事项。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类事项逐项进行梳理分类,明确简单事项、复杂事项、特殊事项划分及其具体流程、办事要件、办理时限、责任人员等。其中,属于单位内部事务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由市审管办审定;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其他事项,由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各机关单位的各类事项及其办理要求都要形成即办事项规范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这项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纪委(监察局)总牵头,各机关单位具体落实,要求今年4月底前完成。

  3、完善配套制度。今年3月底之前,各单位要对现有的各项办事制度进行梳理,按照即办制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特别要健全完善办事公开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重大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制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为推行即办制提供支撑。同时,注重制度创新,尤其要通过建立否定报备制等制度,切实解决有些单位办事中存在该办不办、拖延迟办、推诿扯皮等问题;积极推行并会、套会和半节会等会议制度,努力解决因会议过多过长而影响日常公务处理、影响即办制落实的问题。

  4、加强过程监管。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强化电子效能监察,对即办件运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监察局)要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组织巡视督查,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市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要开通网上渠道、设立电话热线,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对各单位即办制执行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排序,形成时间上的纵向比较和单位间的横向比较。即办制执行情况,要作为“五型机关”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直单位的考绩体系。

  五、组织领导

  推行即办制是改进机关作风、加快政府转型的一项创新性举措,要坚持“党政带头、两委牵头、两办领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予以推进。

  1、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即办制。对文件传阅和审签、重要事项决定、紧急事项处理等,按规定限时办结,并做到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对请示事项要及时批办,并认真负责地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对分管的部门和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即办制落实。

  2、明确职责分工。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纪委(监察局)要牵头负责,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典型引导、情况通报,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要领头执行即办制,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为机关单位起到示范作用。各部门单位要从我做起、自我加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落实即办制的主体作用。

  3、强化责任追究。推行即办制,各机关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所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都是直接责任人。对各类即办事项,要逐项逐级落实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即办制规定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即办制执行不力的机关单位,要实行行政问责。

  4、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策划专题、专家访谈、事件评议、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大对即办制推行情况的报道,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加大对反面典型的监督,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弘扬先进机关行政文化,在全市上下营造推行即办制的浓厚氛围。

  附:关于市领导带头执行即办制的若干规定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3月9日


 

关于市领导带头执行即办制的若干规定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要从我做起,带头执行即办制。就此特作以下规定。

  一、关于文件审签。一般文件的程序性审签,审签领导应即到即签,做到不过夜;若遇出差、下乡等情况,可由工作人员通过传真送签或电话请示同意后补签,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做到一日事一日毕。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审签,在送签过程中需作进一步审核或修改调整的,审签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使每个文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审签环节时间总体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二、关于文件传阅。上级公文传阅,一般批阅时间为1个工作日,紧急公文即到即阅。若遇出差、下乡等情况,可采取待阅的办法,先由其他领导先予阅批,以防公文滞留和流转不畅。

  三、关于请示件批办。下属部门单位呈报的请示、报告,不需要协调研究的,应即到即办;需要协调研究的,应尽量快速批办(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需要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的,应明确办理和反馈时限要求。同时,对所有请示件批办,应认真负责地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并签名以示负责。

  四、关于重要决定事项办理。凡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有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具体办理时限的事项,必须按要求限时办理;没有时间要求但有明确具体责任领导的,应及时研究部署,除涉及经费、编制、土地、案件处理等特殊情况以及时间跨度较长的外,一般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关于上级交办事项落实。凡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分工,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抓紧组织办理。有时间要求的,按要求限时办结;没时间要求的,按照能快则快要求,及时完成。

  六、关于重要紧急事项处理。对重要紧急事项,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相关领导应按规定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

  七、本规定适用于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及各级领导可参照执行。

  为配合市领导带头执行即办制,市“两办”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综合协调,改进方式方法,并通过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等各项制度,为市领导落实即办制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各联系秘书长要积极协助市领导掌握时间节点,注意提醒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类事项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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