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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瓯海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监测系统部分招标公告
2012-01-29  17:44:03 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字号:【
关于瓯海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监测系统部分项目的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F-GB201112220301)
致各投标供应商:
   瓯海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监测系统部分项目因报名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只有一家,特延长报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如下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序号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 年2月1日14:3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2月13日14:30分整
2
开标时间:2012年2月1日14:30分整
开标时间:2012年2月13日14:30分整
瓯海区水利局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温州市政府采购(分散)招标公告
编号:F-GB20111222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委托,就所需瓯海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监测系统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监测系统,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3.熟悉水情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系统采集的水雨情实时数据须进入浙江省水利防汛通信平台;
    4.遥测终端产品必须获准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具有专业人才队伍,经省级防汛机构确认的承担过浙江省内2个及以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包括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
    6.投标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承担过2个及以上县级山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包括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证明文件(需提交浙江省省级防汛机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供应商简介,最近的售后服务网点介绍;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2012年1月13日(9时-11时,14时30分-16时30分)。
    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区(温州市民航路128号)。
    非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89号。
    报名申请表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温州市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监测系统)
五、标书发售及开标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月6日起(每日9时-11时,14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89号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2月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789号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3626506308   传真: 0577-88873721
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月6日
 
 
关于瓯海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监测系统部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示
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1月6日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所需瓯海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监测系统部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2年1月11日上午10 :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车站大道789号,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873721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3626506308@126.com 。附建议函:建议函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3626506308。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件:
    2、犯罪行贿记录查询程序: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程序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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