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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三提升”完善新农合财政补助惠民体系
发布日期:2012-05-02 14:06:57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温州”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

     一是提升人均筹资标准。2012年度该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从原340元提高至4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从260元提高至300元,人均筹资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提幅分别达17.6%、15.4%。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三老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其个人自筹部分由县财政负责解决,不断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二是提升门诊补偿标准。在县内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包括一般诊疗费、药物、化验、检查、治疗费),凭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即时报销比例从30%提高至35%,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即时报销比例从15%提高至20%,两级门诊补偿累计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从400元提高至500元。此外,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县内、县外补偿标准分别从60%、40%提高至85%、65%,人均年补偿限额从10000元提高至12000元。

    三是提升住院补偿标准。县内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从2011年度的85%、75%、55%提高至90%、85%、65%。同时,参保人员住院补偿年度封顶金额从8万元提高至10万元,其中18周岁以下的(含18周岁)参保人住院补偿年度封顶金额从10万元提高至12万元,进一步缓解农村病患的后顾之忧。(文成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