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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农技推广的“能见度”
发布日期: 2012- 09- 05 10: 30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国温州”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

  过去在乡镇,有“八大员”这么个设置,其中包括农民技术员,有些大的镇区,还专门设立农业局的派出机构——农技推广站。当初,这“八大员”中的农技员和相关站所,为农民提供的服务是全方位的。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线断网破,特别是农技站人去楼空,农技员也归并到了乡镇,不再专门从事农技活动。
    回顾这段历史,是想说明农技推广的作用很大,但各地的重视程度却不够。最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近20年后,全国人大对此重新修订颁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也意味着,农技推广有望被重新重视。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新阶段,但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特别是粮食安全的任务相当艰巨。我国耕地面积自1996年的19.5亿亩,下降到2011年的18.26亿亩,平均每年减少1000万亩,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978年的70%下降到目前的35%多,“谁来种地”的担忧,已成为现实。
    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照理说,应该依托于农业科技的应用,来提升土地的产出和农产品附加值的提高。因为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根本出路在科技。提高农业科技转化率,关键环节是推广。但是,我国每年产生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实际转化率只有30%至40%,远低于发达国家70%至80%的水平。这一方面是劳动力结构存在问题,大量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后,老人、妇女成为农业从业主体,他们无法在农业科技上有所作为;另一方面,就是农业科技推广力量的弱化,很多地方政府不再干预农民种植结构的调整,农技的推广使用,也一并被放弃了。或许各种农技政策还在,但多数规定被束之高阁而无法落地。
    农民在农业科技转化过程,是尝到甜头的。就拿我市诸多的农业龙头企业来说,在新品种的引进、新技术的普及以及农产品的深加工等等方面,都得益于农业科技而颇有建树。但是,这种农技意识并不普遍,特别是农业的微利,很难使农业科技形成挨家挨户的覆盖。在人才日趋匮乏、推广平台形同虚设的背景下,农技推广的难度就更大了。 此次“农业科技推广法”的修订发布,可能是一个契机,各级政府部门不妨反思当前农技推广存在的问题,多考虑怎么“搭线”和怎么“补网”,利用好原先的基础条件,突破传统“一张嘴、两条腿、凭经验、靠感觉”的服务方式,在资金、场地等方面,为农技推广提供尽可能的服务。同时,尽可能让农民看到农技的附加值,提高“能见度”,只有农民看得见、摸得着,我们的努力才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