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3-0257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温政办〔2013〕8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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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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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消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1- 16 08: 2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2〕84号)、《温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温州市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要求,全面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着力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助推“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现就做好2013年全市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强化各级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实施消防责任捆绑制度。要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时解决重点问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健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强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规定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及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措施,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发改、住建、国土资源、规划、财政、城管与执法、公用集团等单位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新型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管。

  (三)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与所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星级宾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督促单位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多产权多业主建筑以及联合主体、共同主体等模糊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职责。推动社会单位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20%的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评估,20%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标准化管理,20%的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40%的设有独立消防控制室的社会单位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四)强化消防安全行政问责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约谈、问责等制度,并对消防工作实行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制度。凡发生较大以上或者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问责,除追究火灾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属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温政办〔2012〕128号)要求,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配套制度,全市所有消防安全管理站要于4月底前实行实体化运作,落实办公场所,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人员编制,保障运行经费。推行三级督改、隐患抄告、联合执法、信息报告、定期会商、应急联动、群防群治七大工作机制,全面推广使用消防安全网格化信息系统,并确保消防安全网格与综治网格无缝对接。

  (二)提升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水平。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户籍化”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村居楼宇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行业、系统的主管部门应在本行业、系统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联勤联查制度。制定四类“户籍化”管理建设标准,提升消防安全档案规范化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提升火灾隐患防控督改水平。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出租房、通天房、合用场所、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重点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和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督导,协调督促隐患整改。深化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四级政府挂牌督办,确保9月底前完成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隐患整治工作。年内,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房要完成配备灭火器、手电筒、逃生绳或逃生软梯、简易呼吸面罩等消防安全“四要件”,单位(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着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温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涉及的区域在编制总体规划时要同步编制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安全布局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013年已完成总体规划的建制镇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或在总体规划中设消防专篇,并将农村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二)进一步加快公安消防站点建设。重点推进市公安消防局公寓房,鞋都抢险救援尖兵中队、勤奋路中队、黎明路中队、新城特勤大队、龙港中队等5个消防站提升改造工程,乐清特勤消防站等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泰顺新城消防站、瓯海中心区消防站、仙岩工业基地消防站、永嘉大队二期综合楼等项目完成主体施工;滨江商务区特勤消防站(水陆两用站)、支队指挥中心综合大楼(二期)、龙湾永中消防站、瓯海牛山消防站、苍南钱库消防站、永嘉桥头消防站、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山垦区消防站等消防站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并力争开工建设;推动市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子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根据《温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公安消防部队2012-2015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要求,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需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和《温州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标准(试行)》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要求。具体任务如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32米云梯消防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鹿城区购置移动消防宣传设备1套;龙湾区购置5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消防宣传车1辆;瓯海区购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消防宣传车1辆;乐清市购置39米云梯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瑞安市购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4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永嘉县购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平阳县购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苍南县购置52米云梯消防车1辆、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文成县购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消防宣传车1辆;泰顺县购置消防宣传车1辆;洞头县购置消防宣传车1辆。

  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切实强化消防队伍保障

  (一)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加强“六有”(有执勤车辆、有固定队址、有必备器材、有人员执勤、有组织训练、有长效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年内要在乐清市、永嘉县、洞头县、文成县、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5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将政府专职消防队接处警纳入城市“119”大集中接处警调度指挥系统建设。根据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全市应当建立农村志愿消防队的行政村要建立有组织、有人员、有小型车辆、有消防泵、有固定队址“五有”志愿消防队。增强执勤灭火救援力量,全市合同制消防战斗员总数不少于385名,新增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85名。

  (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保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要将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的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消防部队参与事故抢险救援所需的特种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经费。建立健全消防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保障制度。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的队长、副队长由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担任。

  (三)加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建设志愿者应急救援中心管理平台,实现应急资源和信息共享。落实综合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和灭火救援专家组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我市灾害事故形势,评估队伍装备建设水平,密切各联动部门与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信息联络。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联席修订制度,实行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实时动态更新。年内,市本级组建化工救援队,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要规划建设应急救援保障分站。

  五、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注重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深化消防宣传基础工作。全面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创新“进村达户”式宣传,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纳入“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内容,重点抓好《消防安全二十条》的宣传,编写适用于普通民众阅读的非学历型短期培训教材,在全市开展消防知识大普及行动。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媒体、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出租房、进海岛“十进”活动,完成5000个达标单位建设;每个社区、村居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并确定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宣传员;80%的行政村(社区)宣传橱窗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二)深化消防宣传载体建设。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在市本级建成1个现代化、多功能的消防教育馆,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均要建设1个设施功能比较齐全且能容纳50人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走街入户式消防宣传。拓展消防宣传覆盖面,城乡沿街(路)电子显示屏和室内外频媒实现定时、定量消防公益宣传。借用社会力量拓展消防宣传渠道,不断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体系,全市招募发展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全市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3%。

  (三)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制订年度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全方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农民工再就业等培训内容。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社区居委会、村“两委”负责人至少参加一次消防安全轮训;50%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完成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员要全部持证上岗;严格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专题教育内容,保证初中、小学学校开设的消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4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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