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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提高装备制造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作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首要任务,按照“创新驱动、市场引领、集聚发展、转型升级”的要求,抓住“机器换人”的有利时机,运用信息化技术和高新技术,向智能化、自动化、成台(套)化发展。通过培育一批成台(套)设备和装备集成制造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一批“专、精、特、强”的中小企业成长;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性技术瓶颈;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专业化协作、分工合理的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从而全面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提升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主要领域 (一)发展目标。力争今后三年,全市规模以上现代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达510亿元;培育具有较强自主设计研发能力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家以上,培育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0个,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50个,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装备和知名品牌;培育年产值超100亿元的企业1家,超50亿元的企业2家,超10亿元的企业20家。 (二)重点领域。重点发展激光与光电装备、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品、新能源发电装备、安防系统设备、智能化通用设备、医疗食品机械、船舶及海洋装备、电工电气成套设备、泵阀、仪器仪表等。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搭建平台,拓展发展空间。根据我市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要求,通过实施“十亿引导基金助推百亿产业平台建设行动”,加快海涂围垦、低丘缓坡地开发、荒滩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公共服务配套,全面促进11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市瓯江口新区、30个中心镇产业功能区的扩容提升和布局优化,确保装备制造业项目的发展空间。依托今年在全市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园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有利时机,建设若干个装备制造发展小微园,满足装备制造小微企业的生产用房需求。 (二)强化投资,培育优势产业。切实把加强装备制造业投资培育作为产业升级的关键环节来抓。1.加强与央企、世界500强、国内外装备制造行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对接,重点引进新能源汽车、激光设备等领域的知名企业和项目,争取国内大型企业、央企、跨国公司等在我市建立生产或设备维修基地,实现借梯登高。2.按照“机器换人”的要求,鼓励装备制造企业进行现代技术改造,实现我市印刷机械、包装机械、食品医药机械等传统装备制造优势行业的转型升级。3.梳理一批装备制造业落地项目,帮助企业做好与各级政府、工业园区用地、用房的对接,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三)培育龙头,推进企业梯度发展。按照“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产业联盟龙头型”企业发展的要求,培育一批引领现代装备产业发展的龙头骨干企业。1.对销售产值5亿元以上的装备制造企业,鼓励其通过兼并重组、协作合作、品牌运作等方式,成为行业中的骨干企业。2.对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按照“专精特强”的要求,鼓励其做专做精,成为特色鲜明、技术含量较高、配套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细分市场的“小型巨人”。3.推进整机集成制造企业联合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开展协同制造,形成专业分工、协作配套的发展格局。 (四)科技领路,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加强装备制造产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开展联合开发、技术攻关,建立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为一体的产业技术联盟。加大现代装备产业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集聚一批有利于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科技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五)优化环境,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围绕现阶段“三改一拆”活动,对城市中心区的厂房进行改造,进一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退二进三”和“腾笼换鸟”,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组织企业开展咨询、认证、技术、研发、检测、融资、培训、展示等类型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特别是打造好省级温州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和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温州装备制造业发展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温州市推进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及市经信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具体负责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相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沟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考核,创新服务方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优先要素保障。土地、用能、资金等要素要向装备制造业集聚。优先落实现代装备制造项目的发展空间;保障低能耗高产出企业的用能需求;支持装备制造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解决资金困难;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装备制造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加大政策支持。1.对符合规定的现代装备制造项目,可申请政府“一事一议”的优惠政策;2.对当年设备投资超1000万元的市区技术改造项目,作为示范平台,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3.对取得浙江省装备制造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市区企业,按省奖励额的50%给予再奖励;4.对年缴税金首次超5亿元、1亿元和5000万元的装备制造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颁发金奖、银奖和铜奖;5.对参加国内外工程成套设备中标的市区企业,在我市采购设备超1000万元的,按采购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上政策涉及的财政补助资金在市工贸类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的重要意义和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树立一批现代装备制造业示范单位,对特色装备产品进行示范宣传和推广,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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