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4-07142 主题分类: 科教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办〔2014〕137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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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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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 11- 18 09: 1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市教育局

  为促进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和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现就我市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牢固树立全面科学的质量观,紧紧围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主线,着力破解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建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1.坚持立德树人。明确学校的育人责任,发挥课程、学科的育人功能,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狠抓学生学业水平的提升,树立学校育人的整体观念,以点带面,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2.突破瓶颈问题。优化高中段普职结构,合理调整中小学办学规模,控制初中、小学班额,切实改进我市高中段学校普职结构失衡、普通高中优质资源相对短缺、职业高中资源严重不足、城市和大集镇中小学班额普遍超标等现象。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相关影响因素的研究与改善,健全各个层面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监督、反馈、指导机制,充分发挥质量评价在质量提升中的导向作用。

  3.突出教育内涵。加大对校长的培养力度,强化校长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引导学校将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教学上来,校班子成员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加强教学精细化管理。继续推进课堂教学变革,建构“学为中心”课堂,激发学生学习内驱力,提升学生学习力。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认同感,优化教师教学行为,优化师生关系,提高师生的学校归属感。

  (二)工作目标。

  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三年(2014-2016学年)努力,进一步理清我市现阶段教育目标、路径、手段、策略等要素内在规律,实现基于公平、提升品质的发展内涵,促进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1.小学阶段: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达到中等水平,其中“学生学习状况维度”评价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2.初中阶段: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达到中等水平。

  3.高中阶段:力争2017年我市高考各类别(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升学率有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学校结构规模。出台《温州市中小学结构和规模三年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校网布局,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提升。普通高中做强做大一层次学校,着力提升二层次学校,不断优化调整三层次学校,办学规模少于18个班的,从2015学年起逐步停办或转办,2017年完成。切实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到2017年确保高中招生普职比基本达到1:1。努力控制小学、初中、高中班额,着力推进小学、初中小班教学;2015学年开始小学、初中招生班额分别控制在40人、45人以下,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48人,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班额不超过40人、省二级不超过45人。

    (二)强化学校课程领导。坚持质量为导向和根本,强化校长课程领导力,充分赋予校长在学校课程建设与实施、管理机制的建设与创新等方面的自主权。校长要组织学校从课程目标、内容、难度、教学方式、学习组织方式等方面对国家、地方课程进行深入理解、加工、改造,形成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普通高中要贯彻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精神,设置有助于本校学生发展的学校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方案,进一步推进国家必修课程校本化实施,形成适合学生发展的学校课程体系;要实施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发展志趣科学选课,学校要合理开展选修必修课分层分类走班教学。中职学校要推进专业设置、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衔接,强化学生技能训练,根据省高考改革方案,不断深化课程建设与教学方法改进。校长要将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学校课程管理上来,校班子成员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进课堂,上讲台,会评课,懂专业;学校要建立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机制,健全教师教学业绩的激励性考核制度,明确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测评等主要环节的工作职责与任务要求。

  (三)深化课堂变革实验。深入推进“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项目实施,引导帮助学校基于自身实际和教学改进,找准课堂变革切入点,丰富学生学习方式,提高课堂质量;继续组织全市课堂变革实验项目试点与重点研究,组建学案导学、先行学习、小组学习、导学策略、作业优化、智慧教室(翻转课堂)等项目联盟;启动实施“温州市中小学教学常规优化项目”,出台《温州市中小学“促进有效学习”教学新常规及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提炼“好学案、好课例、好作业、好试卷”,并进行推广。2015学年形成“学为中心”课堂评价标准,2016学年全市提炼形成30个课堂变革优秀示范项目,全面进入全市课堂变革试验与优秀项目推广应用阶段,逐步实现学生自主、探究、个性化学习。

  (四)提高教师研修质量。建立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与培养制度,通过校长专业培训、学校办学思想研讨会、校长读书论坛、校长课题研究等平台,有效提高校长的综合职业素养;出台《温州市中小学行政领导教学管理制度》,明确校级领导岗位的专业要求及教学管理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实际,明确校长任职要求。着力培育教师的专业精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对学校的认同感、对教师职业的自豪感,切实改进师生关系,进一步提高家长、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优化我市骨干教师“三三制”培养模式,倡导并形成以学生的成长表现、以对学校的贡献度、以教育教学能力为指向的教师专业发展价值取向,将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并有效纳入教师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过程。教科研部门要建立基于教学常规的教师专业考核标准,完善“教师学科素养提升工程”,提高教师学情把握能力、反思改进能力、解题命题能力;要切实提高研训活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与成效监控,充分运用新技术平台,增强教学研训活动的覆盖面和教学成果的辐射力,确保教师教学、研修时间与质量。

  (五)加快技术装备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功能室、装备技术的建设与实际应用,大力支持学科专用教室、省级普通高中学科基地的建设,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创新示范功能室建设和推广,到2016学年全市建成500个“智慧教室”、200个高端创新实验室、300个专用功能教室。加快教育教学资源及应用平台建设,推进学生作业管理与学习分析技术、微课程等学习资源的灵活运用,2014学年初步建成我市“智慧教室”数字化互动教学平台;2015学年建成省、市高中精品课程、网络选修课程的整合资源平台;初步建成与中职学段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建成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及应用平台,为全市师生“爱阅读”行动提供丰富的数字化阅读资源与平台。逐步将网络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网络研训的有效开展作为推进均衡发展和提高质量的重要手段,实现薄弱地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六)完善教学质量监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构牵头逐步建立省管市、市管县(市、区)、县(市、区)管校、校管师生的四级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制定《温州市中小学学业水平监测实施细则》,小学阶段重点关注全科合格率和后20%学生的学业提高转化工作;初中阶段在关注全科合格率和后20%学生学业提高转化的同时,开展学业质量增值评价工作;高中阶段重点通过学业质量增值评价促进高考质量提升。鼓励县(市、区)根据实际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创新实践。积极尝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促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在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进一步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有助于初中学生学习力提升的教学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做好普通高中学科模块统一检测、学业水平适应性检测、统一高考及选考科目的适应性检测,尽快建成全市相应的网络统一阅卷、反馈应用系统。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市县校联动制度。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学校)要上下联动,分部门、分区域、分单位、分学校制定切实有效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细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各部门力量,做好宏观政策引导、奖励经费保障、氛围营造、督查视导、学校考核等工作;教科研、教师教育机构要积极开展课程建设、考试命题、教师培训等方面的研究;信息技术、装备中心等部门做好技术装备建设与保障;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构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及反馈工作。每学期召开“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联席会议,形成教育相关部门联动与协调机制。

  (二)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导,督促市、县行政部门按标准核算师资编制,切实解决人员结构性缺编问题,保证农村中小学各学科实施需要的师资。市教育局将提高教学质量的各项工作列入对县(市、区)科学和谐业绩考核内容,纳入市局直属学校及其领导年度考核,与全市各类评先评优挂钩。各级政府要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教师待遇,继续加大骨干教师群体的奖励,鼓励教师潜心教学、静心育人。

  (三)建立教学视导制度。成立由市教育学会牵头组建的教育专家团队、科研专家团队、学科教学专家团队,组织教育教学质量专题视导团,建立包括三个层级(办学思想与特色发展、学校课程与课堂变革、学科教学与学习行为)的教育教学视导机制,每学期针对全市层面某一区域或某一类型学校的教学现状与发展需求开展整体或者单项视导工作。研训部门行政领导及教(科)研员、师训员每学期对市直一至二所学校进行蹲点指导,定内容定时间开展听课、评课、专题讲座等形式的教科研活动。

  (四)建立教育教学奖励制度。各级政府建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机制,表彰、奖励质量高和提升幅度大的学校。完善中小学校长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制度,对学校教学质量特别突出的校长,在提拔、评先评优上优先考虑,对教学质量连续滑坡明显的校长进行诫勉谈话直至免职,逐步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机制。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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