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切实增强产业集聚区对经济社会管理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的自主权,按照产业集聚区“办事不出门、审批不出区”和《关于推行市县同权扁平化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温政办〔2014〕6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江口新区)、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县同权扁平化改革试点区(永嘉县、温州高新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权事项 根据各产业集聚区和试点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江口新区)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8项,向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10项(见附件1);向市县同权扁平化改革试点区(永嘉县、温州高新区)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21项(见附件2)。 二、放权方式 事权下放采取依法委托、审批下移等方式实施,具体由各放权部门与被授权主体以书面形式就放权事项、方式、实施期限、责任承担等予以明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权下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推进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改善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产业集聚区和试点区要充分认识事权下放的重要意义,加快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做好承接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权下放后的责任分工和职能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各产业集聚区和试点区要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一律进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三)加强后续监管。各产业集聚区和试点区管委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实施情况,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的工作考核。市级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对违规审批、违法管理行为要及时纠正,对超权限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批准的项目,要依法依规撤销其项目批准文件。 附件:1.向省级产业集聚区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目录 2.向市县同权扁平化改革试点区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目录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向省级产业集聚区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目录 序号 | 下放事权名称 | 实施机关 | 下放 区域 | 下放方式和内容 | 1 | 环境违法立案处罚权 | 市环保局 |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江口新区) | 市环保局指导瓯江口新区取得相关执法主体资格后,下放环境违法立案处罚权。 | 2 | 外商企业注册登记录入系统端口 | 市商务局 | 下放登记端口。在市政府上报省政府要求开设相关代码和端口的同时,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各自分别对接上级部门向瓯江口新区对应部门下放录入(审批)系统端口。在省级部门未批准之前,瓯江口新区暂使用市级部门的录入(审批)系统端口。 | 3 | 民间投资备案录入系统端口 | 市发改委 | 4 | 企业技改备案录入系统端口 | 市经信委 | 5 | 海洋审批业务系统网络端口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6 | 独立的行政代码和统计上报端口 | 市统计局 | 7 | 要求设立分支机构及登记端口 | 市质监局 | 下放登记端口。筹备成立瓯江口新区质监分局,在未取得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前,相关的质监工作由洞头质监局代管。 | 8 | 国地税税务登记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审批下移,即受理、出证在瓯江口新区,市级部门通过网络进行审批。 | 9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审核 | 市安监局 | 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委托下放市级权限 | 10 | 养老机构设立 | 市民政局 | 委托下放市级权限 | 11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市人力社保局 | 委托下放市级权限 | 12 |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 委托下放市级权限 | 13 |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 委托下放市级权限 | 14 |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 委托下放市级权限 | 15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委托下放市级权限 | 16 |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省厅委托) | 委托下放市级权限 | 17 | 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中外合作机构)(省厅委托) | 委托下放市级权限 | 18 |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厅委托) | 委托下放市级权限 |
附件2 向市县同权扁平化改革试点区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下放县(区) | 下放内容 | 1 |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市市场监管局 | 温州高新区 | 市级全部审批权限。 | 2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 | 市体育局 | 温州高新区 | 市级全部审批权限。 | 3 | 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 | 市档案局 | 温州高新区 | 市级全部审批权限。 | 4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 市人防办 | 温州高新区 | 市级全部审批权限。 | 5 |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地址、投资者名称变更备案 | 市商务局 | 温州高新区 | 市级全部审批权限。 | 6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市商务局 | 温州高新区、永嘉县 | 市级全部审批权限(注:系统密钥正在申领中)。 | 7 | 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 市住建委 | 温州高新区、永嘉县 | 居住建筑项目的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 8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 市住建委 | 温州高新区、永嘉县 | 下放暂定级。 | 9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 | 市住建委 | 永嘉县 | 暂定级试点先行下放。 | 10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一、二级初审,三级核准) | 市住建委 | 温州高新区、永嘉县 | 下放三级专业承包企业增项专业承包序列资质审批权,下放二级资质核准有关业绩证明。 | 11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包含除省级分行本部大楼审批、验收外的省级权限) | 市公安局 | 温州高新区 | 市级全部审批权限。 | 12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许可 | 市水利局 | 温州高新区、永嘉县 |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 | 13 | 临时占用、拆除水利工程(含水库、水电站、水闸、堤防等)审批 | 市水利局 | 温州高新区 | 市级全部审批权限。 | 14 | 区级投资项目(包括区级立项项目、建设单位隶属区级及以下的项目)、区级土地出让项目、农房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引起控规修改(控规图则)的组织工作 | 市规划局 | 温州高新区 | 具体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3〕91 号)相关精神执行。 | 15 | 区级投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组织工作 | 市规划局 | 温州高新区 | 区级投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组织工作由高新区开展,但需明确选址论证报告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深化和细化,而非调整改变。 | 16 | 区级投资建设项目引起控规优化(重要地块的城市设计、规划专题论证)的组织工作 | 市规划局 | 温州高新区 | 事项分为两类区别对待,涉及控规强制性内容的归入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不涉及控规强制性内容的归入设计条件前期研究。 | 17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市林业局 | 永嘉县 | 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工程项目。 | 18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 市运管局 | 永嘉县 | 从业资格证的换发、补发事项委托下放至县运管局;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工作委托下放到县运管局。 | 19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安监局 | 永嘉县 | 除经营剧毒化学品,危化品仓储经营企业外的市级审批权限。 | 20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 市安监局 | 永嘉县 | 市级全部审批权限。 | 21 | 税务登记证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温州高新区 | 下移受理。即受理和发证在高新区,市局通过网络进行审批(登记)。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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